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改造招标项目(采购编号:HFZBJX-19018)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改造招标项目(采购编号:HFZBJX-19018)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九江市浔阳区采购办赣购2019B********5采购计划,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改造招标项目(采购编号:HFZBJX-19018)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采购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
赣购2019B********5 |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改造招标项目 | 1 | 项 | 27万元 | ||||
服务明细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3D寻路导航系统(软件) | 1 | 套 | |||||
2 | 智能诉讼系统(软件) | 1 | 套 | |||||
3 | ....... | |||||||
详见磋商文件“项目技术要求” |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2.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至2019年5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1:3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长城路121号恒盛科技园12号楼B区802室领取磋商采购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00),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5 月 8 日17:00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5 月 10 日 14:30(北京时间)。
6.磋商地点:九江市开发区长城路121号恒盛科技园12号楼B区802室开标厅。
7.购买标书时按顺序装订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8.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照项目预算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预算金额*2%)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开发区长城路121号恒盛科技园12号楼B区802室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九江银行长江支行
账 号:7271 6010 0100 0982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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