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监控设备及三标一栏维护服务(2019-2023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监控设备及三标一栏维护服务(2019-2023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D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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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监控设备及三标一栏维护服务(2019-2023年)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本项目电子监控设备维护服务最高限价不可超过需求清单汇总单价,即人民币54659元。三标一栏设施维护完善的施工项目最高限价不可超过需求汇总单价,即人民币623153.5元(实际总金额需要根据每年项目总投资折算,以具体合同履约的结算为准)(实际结算金额以龙门县财政局每年度下达的资金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价款为准。)
四、采购数量:服务期限5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监控设备及三标一栏维护服务(2019-2023年)采购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供应商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4月25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4月30日17时30分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情况证明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注:关于分公司或支公司投标
分公司或支公司作为投标供应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支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其他分公司的人员及业绩不作为响应供应商的人员或业绩,若招标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10时00分(2019年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25日至 2019年4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杨先生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10号八方新越19楼1901室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516003
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帐 号:
****************0221-0005
(三)采购人:龙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城镇迎宾大道988号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6083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