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代维项目-招标公告(标段二)
108代维项目-招标公告(标段二)
108代维项目-招标公告(标段二)
(招标编号:TC199H2M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108代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199H2M2-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标段二估算金额为37.5万元(含税)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 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 标段二: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2.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4月25日10时00分00秒---2019年04月30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在线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5日10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电子文件上传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5日10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联通公司四楼圆桌会议室电子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08代维项目(标段二)
,招标编号:
TC199H2M2-2
,招标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对
塔城地区
108项目我公司承建一道线一期、二道线一期托里-裕民段,二道线二期托里-裕民段。建设内容涵盖观瞄、雷达、电子围栏、视频监控、道路卡口、光缆敷设等内容。
1.1.1项目概算:
标段二
估算金额为
37.5万
元
(含税)
。
1.1.2质量标准:合格
1.1.3
计划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
1年。
1.1.4技术标准要求:技术要求详见相关施工规范;
1.1.5实施地域:
塔城市
。
1.2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1.3
本
标段不划分
份额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
详见报价明细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允许中标人非法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2.2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3.1
本项目要求至少提供一名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缴费周期大于
6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3.2项目经理:
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须为建筑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须为建筑工程)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通信类专业),并且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
2.4.1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4.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
2.5.1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8
.2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9
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
0
4
月
25
日
10
时
00分至2019年
0
4
月
30
日
19
时
00分
。(北京时间)
4.
1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
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下载。
4.1.2.1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操作如下: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支付方式选择现金支付。投标人上传至电子平台的购标资料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请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以本单位账户公对公或现金形式现场缴纳标书款;缴费成功后将电汇底单或发票等缴费凭证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即报名成功。
注:投标人未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上购标成功请勿自行汇款。
4.1.2.2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截止日期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o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报价2份(正本1份,副本1份),全套电子文件1份。
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
5
月
15
日
1
0
时
3
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联通公司四楼圆桌会议室
。
注:
U盘内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纸质报价文件内容须与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内容保持一致。
o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招标在
“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
(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1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及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2.2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
5.2.3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o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并对报价进行现场确认。
5.3.1投标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5.1要求的地点递交纸质报价应答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各一份。
5.3.2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
5.3.3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o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转3转8转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A-1601。(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联通公司
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
14号院9号楼
新疆分公司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
99号丝绸之
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
20楼
联系人:赵雄飞
联系电话:
邮箱:
130*****050@163.com
传真:
帐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中国联通塔城地区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联通公司
联系人:杨小娟
电话:186*****6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 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楼
联系人:赵雄飞
电话:130*****050
电子邮件:130*****050@163.c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标签: 代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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