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大楼十层厨房设备工程

宁德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大楼十层厨房设备工程

投标邀请函

受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宁德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大楼十层厨房设备工程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ZY宁招[2019]-037号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4月25日起至2019年05月0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7:30时(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5、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后并按“特别说明”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05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由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接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上述要求核验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05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北京时间), 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0、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A、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12、联系人

招标人: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21号,邮编:352100;

电 话: 139*****766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邮 编: 352100

联系人:****-*******

传 真: ****-*******

电子信箱:********1@qq.com">********1@qq.com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帐户名称: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131*****010*******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

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预算价

(万元)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1-1

厨房设备

1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4.8821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标签: 厨房设备 银行业务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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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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