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小学3号教学楼及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新城小学3号教学楼及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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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S*******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小塘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的新城小学3号教学楼及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现决定对新城小学3号教学楼及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小塘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拟新建1栋5层高教学楼,占地面积1565.49平方米,建筑面积7827.45平方米,主要为教室和教学辅助用房;1栋4层高综合楼,占地面积2127.51平方米,建筑面积8510.04平方米,主要为功能室;1栋3层高综合楼,占地面积1575.9平方米,建筑面积4727.7平方米,主要为食堂及体育馆。教学楼之间连廊建筑面积为310.28平方米。经估算,项目总投资约10691.49万元,估算建安费约9180.04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共7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并提交全套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地质灾害调查报告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工程效果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
(一)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本项目需要的地质勘察并提交相应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地质灾害调查报告等),并配合勘察报告审查。
(二)设计周期:
(1)提交相应的勘察报告后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蓝图8份、CAD(可编辑)及PDF格式文件、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以进行施工图审核。根据招标人审查、报批报审要求,提供所需图纸及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做好报批报审工作。
(3)施工图审核完成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修编蓝图15份、CAD(可编辑)、PDF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
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如勘察设计周期因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勘察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本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测量、物探)、效果图、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室内装修、绿色建筑设计(包含咨询)、海绵城市、结构、智能化(电视、电话、网络、广播、监控)、给排水(排水作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压给水和低压给水等)、消防、防雷、人防、通风空调(防排烟)、幕墙及门窗(幕墙需达到详细施工图深度)、供配电(不包括高压供电及电房的供电设计,低压供电部分的设计须满足并通过南海区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查)、电梯、围墙、大门、建筑新风系统等专业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照明、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等相关设计,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2)完成工程规划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人防、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及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后,必须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设计中各阶段及基坑支护设计等相关专家评审,评审会务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中标后,必须负责本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申报评价工作并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且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5)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招标人的要求,必须派出总协调技术人员1名及常驻工地的设计人员1名,解决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的勘察设计深度均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国家现行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核发的《规划条件》及附图的要求执行,工程勘察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均须符合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2)各阶段设计要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建筑的功能和环保要求,要求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布局合理并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市政规划等要求,还必须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或高于省标)建设;
(3)区域内基础设施(水、电、通讯、道路、停车场地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需要,做到环境优美、人性化、安全设施齐备;
(4)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必须本项目所在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及②资质:
①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项资质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上述①项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打印件需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5对拟派项目分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建筑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结构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结构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③给排水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④电气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⑤暖通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造价人员:1人,具有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⑦勘察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岩土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为准)
4.5.1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分项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备注:拟派的4.4-4.5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4.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为7300万元或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68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设计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附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4月25日
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日起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查阅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工程无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陈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除密封在原件核查资料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外,还需手持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6.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7.1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6: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递交投标文件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年5月23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5月2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9年5月23日9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狮山镇政府副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授权一名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放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参考附件《证照原件登记表》),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将不予通过。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10.3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小塘市政招标代理: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66号西座三楼
联系人:郭先生联系人:陈先生、吴先生
电话:****-********电话:****-********、********
电子邮件:*******@126.com">jianqin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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