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朴湖园区二期建筑和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幼儿园朴湖园区二期建筑和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石帆幼儿园朴湖园区二期建筑和景观改造工程

修正书01

一、招标文件第10页:

“本工程暂估价总额为109000元(含税价),暂列金额总额为9365元(含税价)。”

修正为:

“本工程暂估价总额为109000元(含税价),暂列金额总额为10098元(含税价)。”

清单编制说明相应更改。

二、招标文件第14页:

“(9)为了防止投标人借资质“挂靠”和递交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严格审查,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企业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款单位(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出票单位等内容相一致;”

修正为:

“(9)为了防止投标人借资质“挂靠”和递交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严格审查,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企业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款单位(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出票单位等内容相一致;”

三、招标文件第29页: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修正为: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四、招标文件第44页:

“1.1 本工程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浙建建[2010]224号及温州市建设局有关规定,本工程投标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修正为:

“1.1 本工程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有关规定,本工程投标报价实行国标清单计价方式。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乐清市石帆幼儿园

2019年4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 园区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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