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化重整、柴油加氢和加氢改质装置催化剂再生招标公告
催化重整、柴油加氢和加氢改质装置催化剂再生招标公告
大庆炼化公司催化重整、柴油加氢和加氢改质装置催化剂再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1*****042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催化重整、柴油加氢和加氢改质装置催化剂再生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庆炼化公司催化重整、柴油加氢和加氢改质装置催化剂再生。
2.2资金来源:2019年直接成本
2.3服务内容 :
需要再生的催化剂共计207.82吨,其中催化重整装置重整催化剂25.74吨;柴油加氢装置精制催化剂117吨;加氢改质装置一反催化剂65.08吨。
2.4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5服务期:2019年 8 月 15 日至 9 月 5 日,催化剂运输和再生时间:重整装置催化剂8天;柴油加氢装置催化剂15天;加氢改质装置催化剂12天。
2.6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中必须含有催化剂再生等相关内容;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承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条件,现场服务符合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环保的各项管理规定,运输车辆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要求,处置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或副产物需合规处置,务必确保处置全过程合规合法。服务期间确保车辆、人员及时到达现场,转移联单一车一单。
3.4投标人必须承诺已经与所在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充分沟通,投标人所在地允许接收黑龙江省的废催化剂再生业务。
3.5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的,提供使用的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满足危险货物运输要求(提供本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如果无运输车辆,必须提供与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到2019年12月31日或之后)、协议方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
3.6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废催化剂危险废物(HW50类)的具体再生方式,再生的工艺流程,副产物(废渣、废水等)的去向。废渣、废水如果是委托第三方处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与第三方的处置协议。
3.7. 申请人具有以下项目业绩:有效业绩: 至少有10套加氢装置再生业绩要求,其中含有2套以上重整催化剂再生业绩。有效业绩合同时间:2013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提供合同复印件)。
3.8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9 申请人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发生过人员伤亡事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9-4-25 15:00:00至 2019-4-30 15:00:00,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首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大庆炼化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U-key办理流程( 在办理U-Key前,请先与昆仑银行联系确认办理流程及资料是否有所变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然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信用卡和企业网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相关信息。
4.7为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可用,初次成功办理U-Key的投标人,当日需向保证金账户进行小额转账(转账成功后会进入投标人系统钱包)
4.8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9电子招标常见问题解答参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05-17 08:5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5.2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客户端,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三日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开户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171*****0010,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2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公司支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通知。(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9-05-17 08:5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303会议室。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
邮 编:163411
项目联系人:李虹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lih-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
电 话:****-*******
电子邮件:lvming-dl@ petrochina.com.cn
发票领取联系人:孟庆磊
电子邮件:mengqinglei@ petrochina.com.cn
办公地址: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307房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 户 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14-3-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发票领取提示: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发票可办理领取业务,领取时间为:每周一(工作日)下午14:00-15:50,综合楼303(开标一室)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发票也可申请邮寄,需邮寄的,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顺丰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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