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 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19-2021年第二钻井分公司青海市场总承包区域钻井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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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述:对渤海钻探工程公司第二钻井工程分公司青海市场总承包区域内的钻井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井口坐标初测和复测、钻前工程、井场验收、钻机搬迁安装、钻进、取芯作业、钻井液、固井、下套管(不含石油专用套管等建设方供料)、完井试压等作业;事故和井下复杂情况处理;配合完成测井、录井等其他相关作业;井场平整恢复;对外关系协调和处理等工作,并保障道路畅通。 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青海油田开发井,需要2支30型钻机(或30型以上钻机)。 中标队伍工作量将以所在区域实际安排工作量为准,招标人将根据中标队伍地方协调能力、施工能力、建设方年度产建部署以及中标排名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工作量。3、本次招标不预估工作量,中标队伍结算价格采取固定结算价的方式,本次招标不预估工作量,中标队伍结算价格采取固定结算价的方式,价格执行建设方结算金额的93%(不含税)。中标钻机如遇标段以外建设方结算的定向井技术服务费或超大调迁、钻前、钻井、井场恢复等工作量,结算价格在框架合同内另行协商。 注:此价格包括钻前工程(含钻机搬迁、钻前井场平整及距井场50米的道路、钻机基础、钻机设备住地拆迁安、井场住地电器拆迁安等)、钻井工程(含钻井施工、钻头、泥浆、钻具摊销及供送、套管检试供送、漏失包干、柴油调差、冬季施工保温)、固井工程(含水泥、水泥干混及运输、水泥添加剂、固井施工)、安全环保、环境治理(防渗膜铺设)、甲供材料拉运等。如遇探井或其他区域开发井价格另行协商。 4、本项目服务周期三年,次年若因建设方价格调整,双方另行谈判价格,合同一年一签。5、服务地点:渤海钻探第二钻井分公司在青海油田总承包区域内。 6、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钻井工程类相关服务),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240日历天数,具有独立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钻井工程类相关服务。 3、投标人必须符合HSE资格审查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3.1具有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2具有HSE规章制度和HSE操作规程。 3.3投标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保证将安全环保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4、投标人必须以自有施工队伍及设备参与投标,严禁以租赁、挂靠、合作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或其所属施工队伍在2016-2018年间发生以下事项之一的,否决投标人的投标:7.1施工作业中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7.2发生较大以上环境责任事故的。 7.3发生较大以上质量责任事故的。 7.4发生井喷失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井架倒塌事故的。 7.5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的。 8、投标人拟派队伍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8.1投标人拟派队伍钻机类型必须与需求的钻机类型、钻机数量一致,井架检测必须是C级及以上。 8.2投标人拟派施工队伍2016-2018年间出现以下事项之一的,否决拟派队伍的投标: 8.2.1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队伍。 8.2.2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且造成影响的施工队伍。 8.2.3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8.2.4发生井喷及以上事故的。 8.2.5违反集团公司反违章“六条禁令”和建设方钻井、试油(气)作业安全管理“八条禁令”的。 8.2.6引发群体性事件、案件的。 8.2.7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事件的。 8.2.8未及时上报井控险情延误处置时机,造成险情恶化的。 8.2.9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等相关证书证件的。 8.2.10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不及时组织抢险、不配合调查的。 8.2.11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8.2.12被发包方考核为不合格的队伍。 8.2.13因违反集团公司、渤海钻探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队伍。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4-25 15: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4-30 17: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5日至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按照本条款3的步骤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支队伍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售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均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完成,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从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电子转账的形式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接受现金存款)。 汇款账户信息: (1)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开发分行 (2)帐户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3)账号:1200 1835 1000 5969 9699 (4)联行号:
********5086 3、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提交招标文件资料费购买凭证。扫描资料费购买电汇、转帐凭证或网银转帐的截屏(Jpg图片格式)。汇款时务必要注明“招标中心资料费:钻井服务”。 第二步:提交招标文件领取(购买)登记表。在公告中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购买)登记表(word文档格式),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为Jpg图片格式或PDF格式提交。 第三步: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购买则只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代理购买则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在公告中下载并填写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为Jpg图片格式。 第四步:将以上资料(1、汇款凭证扫描件,2、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扫描件,3、法人代表证明书扫描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打包后压缩命名为“报名-招标项目名称-公司全称”,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成功后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收到报名资料。 4、发送招标文件,确认接收。待确认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查收购买人提交的书面资料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资料情况,资料无误的,将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至购买人邮箱,发出视为送达,注意查收招标文件。 5、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1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资料费汇款凭证以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资料费汇款凭证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姓名:王欣 联系电话:
***-******** 邮箱:bhztzbzx@cnpc.com.cn 注:未按以上程序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收以其他方式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和信息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保留进一步追查招标文件来源的权力。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16 09: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16日0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太湖路交口汇川大604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4、请投标人委派代表(每个投标人委派参与开标会议的代表不超过3人)提前到达现场进行投标登记。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9-05-16 09:00:00.0 开标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太湖路交口汇川大604室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邮编: 300457
联系人: 刘荣庆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 liurongqing@cnpc.com.cn
开户银行: 建行天津开发分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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