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图书招标公告
一批图书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标题: 关于采购一批图书征求意见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2010年宜宾县图书馆图书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宜县采公〔2010〕28号
行政区划: 宜宾市-宜宾县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采购一批图书征求意见的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宜宾县文体局一批图书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有供应商认为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
所提意见请在2010年11月1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县府街123号
联 系 人:喻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1—*******
传真电话:0831—*******
地 址:宜宾县政府办公大楼4楼4号(柏溪镇县府街)
注:公告中的“投标截止日期”应理解为接受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
宜宾县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经年检合格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二级及以上批发资质)。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图书为正版、正品图书,网点清晰,角度准确,不出重影,差错率低于0.5/10000,其它参数达到国家标准。若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文件所做承诺供货或发现假冒伪劣图书,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网上通报。
(三)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的专业技术能力,有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资格、资质、许可,有能力提供所采购之货物。按采购书目(含样书)能达到90%及其以上的品种配齐率,配齐率低于90%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供应商需提供至少3家出版社针对本项目的鲜章授权书。
(四)有固定的送货人员和送货工具,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所采购货物安全、无损的送到采购单位。
(五)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由供应商负责的,应有专门从事售后服务的征求用户意见等人员,保证让宜宾县政府采购单位满意;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由出版商负责的,供应商应协助采购单位解决好售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或违规行为。近三年在图书经营中无新闻出版部门处罚记录(如有被处罚记录者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并核定,将收缴全部投标保证金)。
公示截至时间: 2010年11月15日17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1—*******;联系人:喻先生、黄女士
宜宾县文体局联系电话:0831—*******;联系人: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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