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子窑路(潭州大道-沿江路)及兴隆路(吉利东路-金井路)电力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罐子窑路(潭州大道-沿江路)及兴隆路(吉利东路-金井路)电力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B-190403
项目编号:XTJS********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罐子窑路(潭州大道-沿江路)及兴隆路(吉利东路-金井路)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湘潭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湘潭市土地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采购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罐子窑路(潭州大道-沿江路)及兴隆路(吉利东路-金井路)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罐子窑路(潭州大道-沿江路)及兴隆路(吉利东路-金井路)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3 建设地点:罐子窑路(潭州大道-沿江路)及兴隆路(吉利东路-金井路)。
2.4 招标内容:分为两部分,总造价约872.9万元;
第一部分(罐子窑路强弱电预埋):该段排管路径长度约1.7KM,本次预算按设计考虑10KV管道起点为潭州大道与罐子窑路交叉口原有工作井,沿罐子窑路南侧敷设管道至沿北路与罐子窑路交叉ロ原有工作井。中部与兴隆路综合管廊连接,其他各支路均敷设横道过马路埋管。全线新建直线工作井29座、拐角工作井4座、接头工作井3座、环网柜基础6座及箱变基础2座、MFP塑钢电力保护管12231米、MFP塑钢电力保护管1644米、接地母线、电缆标志桩、警示带、挖沟槽基坑土方3336.77m3、沟槽回填C25砼1638.08m3、沟槽回填1:3级配砂石493.53m3。弱电管道起点为潭州大道与罐子窑路交叉口弱电手孔井,沿罐子窑路北侧敷设管道至沿江北路与罐子窑交叉口弱电手孔井。中部与兴隆路综合管廊迕接,其他支路均敷设横道过马路埋管。全线新建弱电手孔井27座、电力保护管CPVC110*6 11577.6米、水平导向钻进MPP110*8-6回50米、挖沟槽基坑土方2280.01m3、沟槽回填C25砼1289.48m3、沟槽回填C15砼47.34m3、沟槽回填1:3级配砂石398.98m3,具体内容详设计图;
第二部分(兴隆路临时用电配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装式变电站YBW-10/0(终端型)1套、高压成套电缆对接箱2台、非预应力混凝土电杆17杆、高压电力电缆ZR-YJC22-3*70,总长1600米、CPVC电缆保护管1630米、地下定向水平钻孔孔敷管212.38米、直线工作井15座、箱变基础1座、高压电缆对接箱基础2座及其他的土方、垫层、接地等工作内容、另加转路灯变控制系统及箱变位置调整。
具体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招标范围: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 交货地点:罐子窑路(潭州大道-沿江路)及兴隆路(吉利东路-金井路)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指定地点。
2.7 交货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设备交付期为卖方收到买方书面交货通知开始计算的75天内或投标函承诺的设备交付期内,设备到货应在设备交付期内按买方的书面到货通知7日内将设备交付至买方指定场地,设备安装及调试周期为60天。
2.8 质 保 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设备供应商(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中的许可类别和等级须达到承装类肆级及以上、承修类肆级及以上及承试类肆级及以上等级,及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
(5)本项目主要设备(电缆、箱变)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湘潭(https://credit.xiangtan.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5.3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2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4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规定递交,如未按要求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四、投标保证金)。
5.4.1 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5.4.2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专业担保公司其营业执照、经营资格等信息需在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站上查询。
5.4.3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4.4 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6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9年5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6.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年5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电话:****-********。
10.招标人名称:
湘潭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湘潭市土地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
11.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3幢3单元*******号
项目联系人:张玲 朱灿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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