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生活垃圾填埋(二期填埋区)进场道路延伸招标公告

城区生活垃圾填埋(二期填埋区)进场道路延伸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二期填埋区)进场道路延伸项目已由中共尤溪县委专题会议纪要以【2018】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建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尤溪建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城关镇埔头村黄土坑三景丝;

2.2工程建设规模:尤溪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二期填埋区)进场道路延伸项目,投资约60万元,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方开挖、填方、水泥混凝土、现浇构件钢筋等,具体内容详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0790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尤溪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425日至20194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尤溪县城关镇毓秀花园1号楼206室(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1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5149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投标单位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供现场核对)。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youxi/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youxi/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建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中心片区10号楼邮编:365100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77*****5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毓秀花园1号楼206室,邮编:365100

电话:135*****531

联系人:郑工

监管部门: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建设西街2号

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联系电话:059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尤溪支行

开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3500 1647 6070 5966 33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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