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流超微粉碎机招标公告

气流超微粉碎机招标公告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DC1062气流超微粉碎机采购信息

设备内容:

(设备明细及有关技术指标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送货时间地址:

上述仪器需求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送货地址为 :奉贤校区

三、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使用部门的名称、地址以及设备的要求、数量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安装到位,免费培训、调试合格。送货、安装工程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付30%;设备在安装调试完成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付70%。同时需交纳设备质保金为5%的货款,质保期为一年,在用户确认所提供的货物无质量问题后无息全额退还。

五、质量保证:

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附有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应明细,符合国家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实行三年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设备报价: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人民币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上述“设备名称"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3、报价单位可以用技术规格等同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设备进行报价,所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具体配置、生产厂家名称等书面资料。

4、报价单位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和仪器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在报价的同时请附上营业执照(年检须合格)、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相关资质能力证明文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上。

5、报价单位应在国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能提供证明以上业绩的相关材料;

6、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针对该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具体承诺;

七、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八、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10: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DC——1062号、孟老师收)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201号15号楼108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江老师:******** 孟老师:********  传真电话: ********
邮政编号:200235

附件:技术要求;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气流超微粉碎机
流化床式气流粉碎机,工作量:大于5kg/hr,粉碎槽:全不锈钢,粉碎细度:500目以下,无粉尘泄漏,过载保护
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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