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电梯招标公告

宾馆电梯招标公告

喀什噶尔宾馆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喀什噶尔宾馆贵宾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4600平方米,土建工程计划于2010年11月底前完工。现对喀什噶尔宾馆贵宾楼电梯采购安装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条件

1、项目业主单位:喀什噶尔宾馆

2、招标项目名称:喀什噶尔宾馆贵宾楼电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取得运行合格证及售前售后等伴随服务。

3、项目建设地点:喀什市塔吾古孜路57号

4、采购数量:站式客梯两部,传菜电梯三部

二、电梯具体要求

(一)客梯主要标准

1、有机房站式乘客电梯(永磁同步无齿轮变频)

2、载重量(公斤) 1000或以上

3、提升速度(米/秒) 1.6

4、电梯运行层站 负一至7层

5、电梯停靠层同上

6、电梯主服务层同上

7、具有消防功能、断电平层功能

8、井道净尺寸(mm)(宽×深) 2200mm*2100mm

9、机房位于井道上方

10、各层层高(mm)负一层4500mm,一层6900mm ,二至七层3500mm。

11、机房高度(mm) 4100mm

12、开门方式中分,每一层为不锈钢门

13、工作温度 -10℃~+45℃ 工作湿度 ≤90%RH

14、地震烈度 8度+0.3g

15、噪音控制(最低标准)机房噪音低于75dB(A);轿内噪音低于55dB(A);开关门过程噪音低于65dB(A)

(二)传菜电梯主要标准

1、井道净尺寸(宽*深)800mm*900mm

2、部数 3部

3、电梯运行层站 负一至一层

4、变频调压调速

5、具备加热功能

6、提升速度(米/秒)0.8―1.0

7、低噪音

三、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须是所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或合资的企业及其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单项授权书)。所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或合资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须在人民币壹亿元或1500万美元以上。投标人为有能力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A级安装、A级维修、A级改造许可资质。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喀什地区设有维修点的可优先考虑。

5、投标所需材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所投品牌的电梯制造国厂商的授权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材料需附中文说明)或所投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作出提供全进口设备的承诺。(3)所投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4)电梯安装A级资质证书、维修保养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5)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内厂商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不含代理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上午12:00。

报名地点:喀什噶尔宾馆(喀什市塔吾古孜路57号)

开标日期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方

联系地址:喀什市塔吾古孜路57号

电话:****-******* 189*****361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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