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校灾后异址重建附属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初级中学校灾后异址重建附属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仁寿县宝飞镇初级中学校灾后异址重建项目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仁寿县宝飞镇初级中学校灾后异址重建项目附属工程 已由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仁发改【2010】4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仁寿县宝飞镇初级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县教育局及宝飞镇人民政府共同筹集,且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眉山市仁寿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建围墙666米,塑胶跑道及运动场7606平方米,道路、人行道、室外地面硬化8720.2平方米,场地平整15272.89平方米,校园绿化,挡土墙,旗台及室外梯步、花坛等附属工程。
2.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372.2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教育局及宝飞镇人民政府共同筹集。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仁寿县宝飞镇初级中学校灾后异址重建项目附属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11月11日 至2010年11月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rszyjy.cn(已经在网上注册凭密匙购买,无需前往购买)。尚未注册的在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12月03日 09点00分 ,地点为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大道腾飞时代大厦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大道腾飞时代大厦一楼)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先生(***-********招标文件事宜)
电 话: ***-********(投标保证金事宜)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仁寿民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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