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教育教学设备装备处所需灶具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预审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教学设备装备处所需灶具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预审公告
各供应商:
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丰台区教育教学设备装备处的委托, 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北京市丰台区区属学校所需灶具设备进行政府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资质预审。收到资质预审文件后,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资质预审,预审通过后,方可被邀请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教育教学设备装备处所需灶具
二、项目编号:FCZX-2007-A13
三、货物名称:
包号序号名 称数 量
第一包1节能型燃气大锅灶12
2节能型燃气中餐三眼灶8
3节能型燃气双门蒸箱25
第二包1冷热水分开电开水器9
四、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应为三个月内开具的方为有效;
(六)大型厨房设备生产厂家授权证明(原件)和产品原产地证明(原件);
(七)近三个月内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九)企业基本情况(自拟)。
五、资质文件提交时间:
2007年8月17日上午9:00至10:00
售谈判文件时间:
2007年8月17日上午10:30至11:00
六、资质文件报审要求:
本市供应商将所有资质证明文件装订成册、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由专人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二号二楼。
七、谈判时间:2007年8月24日上午8:30
谈判地点:北京燕丰饭店(丰台区丰北路36号)
联系人:阴激文 贾合杰
联系电话:(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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