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招标公告
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同意创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实施方案的函》(川农业函〔2018〕647号)和《岳池县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县遴选2家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主体,欢迎岳池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岳池县创建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
(二)实施地点:乔家镇、石垭镇、朝阳乡、九龙镇、坪滩镇、中和镇和镇龙乡等岳池县内乡镇。
(三)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1.购建服务设施设备补助:购置植保无人机36台,规格为容量10L,雾化粒径130 - 250 μm,补助标准为2.25万元/台;购置量电动弥粉机5台,规格为容量16L,补助标准为600元/台;购置机动喷雾器10台,规格为容量16L,补助标准为300元/台。
2.购买社会化服务补助:果树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20000亩?次,规格为果树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标准为9元/亩?次。
(四)实施期限:2019年9月前。
(五)投资概算:总投资332万元,其中:购建服务设施设备272万元,购买社会化服务6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财政补助99.6万元,社会资本投入232.4万元。
(六)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服务多补助多、无服务无补助”和“先购置后补助、自筹多补助多、无自筹无补助”方式对服务主体进行财政补助,服务主体要在项目规划范围内主动联系蔬菜果树生产经营主体,以质优价廉的服务优势获得更多病虫害防治服务机会,争取更多国家财政补助。
二、服务主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在我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一年以上,营业执照具有农机植保服务、农用植保无人机销售租赁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等相关经营内容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服务主体遴选办法
(一)遴选程序。发布遴选公告、服务主体申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和服务合同签订等。
(二)发布遴选公告。遴选公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包含报名时间、地点、遴选方式、服务主体个数、申报条件、申报资料、服务范围、补助环节、补助标准等内容。
(三)服务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自愿申报,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公告指定的地方报名,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5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五)综合评分。专家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进行比较打分,出具评审意见,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推选。
(六)评选结果确定。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对专家评审小组综合评选意见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服务主体。
(七)结果公示。将审核确定的服务主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服务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经站与服务主体签订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
四、申报材料组成
(一)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申报主体鲜章的复印件;
2.2018年申报主体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若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5.岳池县创建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
6. 申报主体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7. 申报主体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8.服务方案;
9. 固定办公经营地点、植保服务作业设施设备的图片资料;
10.附件4《评分细则表》中涉及证明材料等。
(二)资料装订
各申报主体须按序组织好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一式五份。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17时前
报名地点:岳池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县农经站
联系人:唐伟
联系电话:135*****009
附件:1、岳池县创建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
2、申报主体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3、申报主体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4、综合评分明细表
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
岳池县创建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项目
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
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 申报主体名称 | |||||
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经营范围 | ||||||
法人代表 | 姓名 | 电话 | ||||
联 系 人 | 姓名 | 电话 | ||||
申服务内容 | ||||||
我方全面研究了《岳池县创建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主体遴选公告》,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现郑重承诺: 我方提交的申报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申报主体(公章) 年月日 |
附件2
申报主体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岳池县创建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服务人员 |
申报主体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申报日期:
附件3
申报主体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是否通过验收 |
注:申报主体(仅限于申报主体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申报主体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申报日期: 。
附件4
综合评分明细表
项目名称:岳池县创建201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细则及标准 |
1 | 固定营业 办公场地 (5分) | 固定营业办公场地属于申报主体自有(建)的得5分,以房产证复印复件或自建简易房图片及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为准;固定营业办公场地属于申报主体租赁或其他单位提供的得3分,以租房合同或其他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满分5分。 |
2 | 服务车辆 (10分) | 服务车辆属于申报主体自有的得10分,以车辆行驶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为准;服务车辆属于申报主体法人代表的得8分,以车辆行驶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为准;服务车辆属于申报主体租用的得6分,以车辆租用合同复印件为准;满分10分。 |
3 | 植保设备 (30分) | 1、自有机动喷雾器或电动喷雾器每台0.1分,满分10分,以购买发票复印件为准。 2、自有植保无人机(载药量达到8升及以上),每台得2分,满分20分,以购买发票复印件为准。 |
4 | 服务队伍和技术人员 (20分) | 1、申报主体在满足从业人员5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满分10分 ,以从业人员情况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为准。 2、申报主体从业人员中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每人得2分,中级每人得1分,初级每人得0.5分,满分10分,以职称证书复印件为准,个人以最高职称计分。 |
5 | 技术服务 能力 (10分) | 申报主体派遣本项目从业人员参加过植保、绿色防控、植保无人机操作等相关技术培训的,每1人次加1分,满分10分,以培训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6 | 服务方案 (10分) | 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技术措施、物资保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应急预案等。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等进行综合评定,优秀的得10分,好的得8分,一般的的6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满分10分。 |
7 | 服务业绩 (10分) | 承担2015年以来植保病虫害防治服务项目类似业绩,每1个得2分,满分10分,以中标通知或服务合同复印件为准。 |
8 | 申报资料 规范性 (5分) | 申报材料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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