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雷达站供电外线工程招标公告

二次雷达站供电外线工程招标公告

长三角雷达管制工程福州二次雷达站供电外线工程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0)第1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三角雷达管制工程福州二次雷达站供电外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交运[2008]164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专项基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江田镇起于已建220KV江田变10KV(653)馈线柜,止于拟建风洞山雷达站10KV高压开关柜。
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的10KV电缆与架空混合线路,线路全长6.825公里,其中新建架空线路长度5115米,全线采用铁塔架设,双避雷线保护;新建电缆长度1710米,其中江田变侧采用YJV32-8.7/15KV-3*95,约445米,雷达站配电侧采用YJV32-8.7/15KV-3*50,约1265米,电缆线路敷设方式为穿已建电缆沟、碳素管和镀锌钢管相结合;全程新建工井16座,转角工井8座;安装避雷器2组,隔离开关2组。工程预算价为*******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线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辅助设施工程、电缆工程、杆塔土地占用费、青苗赔偿、电缆沟沿稻田敷设赔偿等(具体内容详工程预算书及图纸);
2.3. 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90日历天内施工至临时电房并送电供电,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临时电房至永久电房的施工,经福建省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5日历天内,送电供电。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不适用。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质量标准合格要求,经福建省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能按照雷达站一级供电要求稳定供电。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中天建工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维思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不适用;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凡取得福州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州电监办备案的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11日至 2010 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工程控制价、电子光盘每套售价200元,图纸售价400元。采用无记名方式销售,均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12月6日 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资料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登记核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均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
地 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民航福建空管分局,邮编:350200
联系人: 何工
电 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邮编:350000
联系人: 小肖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3500 1877 6070 5250 0636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长乐市吴航街道建设路24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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