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汝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汝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4月23日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城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就汝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系统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系统项目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电G_HW_2019042300502
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18)455
招标编号:HNZYCG-CZ2019-005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零肆万柒仟元整(¥3047000.00)
(4)招标内容及数量:汝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系统项目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附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条件:
2.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1.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1.4 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1.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
2.1.7要求投标人提供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9年04月24日至2019年04月29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报名经办人身份证{(要求报名经办人是本单位员工,且提供2018年10月-2019年03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要求五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③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及材料(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附近)。
4、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附近)。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对本公告和招标文件有不明确的地方,可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如果对招标公告不给予合理解答,可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书面反映情况。如果对投标文件解答不充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对书面答疑不满意的,可以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书投诉。
6、采购人名称:汝城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3707358251
7、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龙泽福城国际1栋1单元29楼2922
联系人:刘海燕电话/传真:0735-2869618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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