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饮用水安装净水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饮用水安装净水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饮用水安装净水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饮用水安装净水系统采购项目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2供货期:3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饮用水安装净水系统;

2.4招标编号:DZ(QH)2019-003;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7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则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纳税及社保证明提供2019年以来连续3个月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8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具有净水设备系统。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有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版领取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九洲商业广场B座19 层,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9年05月20日上午09:00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20日09:00,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上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

联 系 人:牛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九洲商业广场B座19 层

联 系 人:赵工

电话:****-*******

日期:2019年4月26 日



标签: 净水系统 安装 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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