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招标公告
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招标公告
宜宾市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路灯及景观灯建设改造分项工程之吊黄楼-酒都温泉段和新村-二二四段LED路灯建设工程(第二次
宜宾市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路灯及景观灯建设改造分项工程之吊黄楼-酒都温泉段和新村-二二四段LED路灯建设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项目名称)己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发改办发〔2009〕45号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公用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公用事业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发改办发〔2009〕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中心城区。
2、2、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总投资745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地方配套。
2、3、建设内容:吊黄楼-酒都温泉段和新村-二二四段LED路灯建设工程。
2、4、计划工期:施工1标段40日历天,施工2标段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1标段:吊黄楼-酒都温泉段LED路灯建设工程(详见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施工2标段:新村-二二四段LED路灯建设工程(详见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监理标段:施工1标段、施工2标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3个或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城市道路路灯建设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007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3个类似项目业绩(城市道路路灯建设工程监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0年11月15日23时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宾市上北街50号,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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