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马河沿河路工程施工
嘶马河沿河路工程施工
嘶马河沿河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嘶马河沿河路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 莱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莱经开建审批[201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嘶马河沿河路工程施工,施工内容为:嘶马河沿河北路(华兴路至孟公清)全长约1公里,沥青路面,主路面宽7米;华兴路(永兴西路至嘶马河沿河北路)全长约320米,沥青路面,主路面宽15米,两侧绿化带各宽7米,两侧人行道各宽3米;嘶马河沿河南路(西内环至孟公清)全长约1.2公里,沥青路面,主路面宽7米;合同估算价约900万元,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4.投标报名 | ||||||||||||||||||||||
4.1本项目投标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再受理现场纸质报名事宜。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持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码及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厅、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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