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关于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采购的招标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关于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采购的招标公告
附件: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委托,就其所需的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采购
二、招标编号:JSHW2019-Y-G-002
三、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2台 |
2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2台 |
3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2台 |
4 | 臭氧分析仪 | 2台 |
5 | PM10颗粒物分析仪 | 2台 |
6 | PM2.5颗粒物分析仪 | 2台 |
7 | 能见度仪 | 1套 |
8 | 动态校准仪 | 2台 |
9 | 臭氧校准仪 | 2台 |
10 | 零气发生器 | 2台 |
11 | 气象六参数 | 2套 |
12 | 交流稳压器 | 2套 |
13 | 采样系统 | 2套 |
14 | 机柜 | 3列 |
2、技术要求:
2.1、总体要求
(1)工作电源为AC 220V±10%,50Hz。
(2)工作环境温度位于0~45℃。
(3)工作环境湿度范围应在0~90%。
(4)工作方式为连续自动工作。
(5)标准值输出接口采用RS232/RS485等双向数字通讯接口;符合MODBUS标准,并提供接口协议。相关技术说明书应对仪器的数字接口协议作出详细描述,应能使第三方根据该技术说明书的数字接口协议描述开发接口程序。
(6)安装方式为导轨安装组合式标准机架。
(7)各监测仪器具备停电自恢复功能。
(8)如果投标货物对安装的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9)投标货物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全的单元,并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附检测报告复印件),所有的零部件、原材料必须无任何缺陷。
(10)所有监测仪器输出的监测结果应能够自动换算为标态下污染物浓度。
(11)所有仪器均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能有效减少其他物质对待测组分的干扰。
(12)监测仪器应能满足自动连续进行正常、稳定的空气监测要求;具有监测数据自动传输;远程监控仪器状态、诊断仪器故障、操作和校准仪器;现场手动控制及故障显示等基本功能。
(13)监测仪器应附有安装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包括软件使用说明书)。
(14)附有中(英)文对照的装箱单。
(15)数据存储应完整、准确、可靠,采集值与测量值误差≤1%。
2.2、分析方法要求
监测项目 | 测 定 方 法 |
氮氧化物 | 化学发光法 |
二氧化硫 | 紫外荧光法 |
一氧化碳 | 气体滤光相关法 |
臭氧 | 紫外光度法 |
PM10颗粒物 | 光散射法和b射线同步混合监测 |
PM2.5颗粒物 | 光散射法和b射线同步混合监测 |
2.3、具体技术指标
总体要求: 1、所有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具备模拟、数字和TCP/IP网络接口,并且开放通讯协议; 2、可实现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定时校零、校跨; 3、所有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可存储分钟值数据90天以上; 4、所有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具有大屏幕液晶显示;具有可用户定义的“软键”功能;在局域网上可被远程访问和下载分析结果; 5、所有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均能够远程设置参数和完全操作仪器;需随机附带远程控制软件; 6、所有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均为模块化设计,具有便于维护的设计;包括电位器的调整,所有参数通过菜单设置,不需要打开机箱; 7、所有气态污染物分析仪均有英文、中文界面可选。 8、关键指标:PM10、PM2.5、SO2、CO、O3、NOX分析仪必须具备产品适应性检测合格报告。 备注:PM10、PM2.5、SO2、CO、O3、NOX分析仪不具备产品适应性检测合格报告,不满足生态环境部相关管理要求,不得中标。 |
3、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采购单位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投标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只有在仪器完全正常运转和采购单位确认后,仪器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验收不合格的全部退货并由投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的执行。
4、交货地点:根据采购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玖拾陆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依法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5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依法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售出后概不退回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快递费。
七、投标、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 5月 17日下午13:30-14:00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5月 17日下午14:00整
开标时间:2019年 5月 17日下午14:00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联系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F
联 系 人: 钱文杰
联系电话: ****-********
九、采购代理单位: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事宜及质疑事项联系方式:
地 址:苏州市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215011
邮 箱:helei@jocsz.com
联 系 人:何磊
十、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电话: ****-********
十一、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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