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长治学院经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对其所需实验室仪器设备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CZXY[2010]002号
二、项目名称: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

三、采购内容:

第一包: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 一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进口) 一台,气相色谱仪一台。

第二包:电脑微波超声波组合合成/萃取仪 一台

第三包:

序号

名称

数量

序号

名称

数量

1.

乌氏粘度计

20 个

17

显微数显熔点仪

2台

2

圆盘旋光仪

12台

18

数显电热恒温水浴锅

8台

3

数字式自动旋光仪

1台

19

电热恒温干燥箱

6台

4

电子分析天平

3台

20

多用途小型粉碎机

1台

5

真空干燥箱

2台

21

台式低速离心机

2台

6

真空反应器

1台

22

水热合成反应釜

2台

7

马弗炉

2台

23

数字可调型单道移液器

16支

8

精密pH计

8台

24

冰箱

4台

9

强力电动搅拌机

8台

25

精密数字气压温湿度计

4台

10

台式超声波清洗机

4台

26

制冰机

1台

11

数字式电导率仪

8台

27

直联旋片式真空泵

4台

12

六工位磁力搅拌器

5台

28

通用型库伦仪(含电解池)

6台

13

冷冻干燥机

1台

14

全自动熔点仪

1台,

15

旋转蒸发仪

2台

16

阿贝折光仪

10台

1、本次招标共三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次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中标后限定15日内交货。
4、交货地点:长治学院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要的其他特定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第一包和第二包产品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10年 11 月 10 日到11月29日,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
地点:长治学院教务处
七、招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 11 月30 日上午8:00
地点:长治学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志军****-******* 苏玉明 ****-*******

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351—*******


长治学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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