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稻城县林业和草原局稻城金珠省级湿地公园2017年省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稻城县林业和草原局稻城金珠省级湿地公园2017年省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稻城县林业和草原局稻城金珠省级湿地公园2017年省级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
公告发布时间2019-04-26 17:03
采购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稻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代理机构名称稻城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交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标书发售方式现场发放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19-04-26 09:00到2019-05-05 17:30
标书售价(元)0
标书发售地点稻城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2019-05-05 17:30
开标时间2019-06-20 14:00
投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美年广场D座02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美年广场D座02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稻城县林业和草原局,189*****417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稻城县党政综合大楼一楼,********23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郭先生,189*****417
预算金额(元)*******
招标文件<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办公设备,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行业划分S9124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林业 财政 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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