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东阳市南马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东阳市财政厅(局)[2010]1061、1062、1320号确认书 批准,现就东阳市南马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LDY2010-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
一 |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 1架 | |
二 | 聚焦超声妇科治疗仪 | 1套 | |
三 | 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 | 1套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及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
4.代理商应具备符合上述三条要求的生产厂家销售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0 年 11 月 10日至 2010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30-17:00 。
2.发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东街37号4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代理商应携带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反馈单”原件和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标项。投标方应于2010年 11 月 29 日16:00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帐为准,(如用汇票需提前一天提交,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帐户名称: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省东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千祥信用社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0年11 月30 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0年11月30日14:00时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联系人:蒋玮
联系电话:****-******** 传真:****-********
东阳市南马中心卫生院联系人:朱晓江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
东阳市南马中心卫生院
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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