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工程招标公告
房屋工程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胶南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胶南市信访接待室接建工程 招标内容:
工程地点:胶南市深圳路181号 要求投标企业资质: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含三级)以上企业或市政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三级(含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或市政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
3、本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上一年度工程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工程造价:0 结构形式:砖混
跨 度: 面 积: 0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告说明:
胶南市信访接待室接建工程项目
招 标 公 告
胶南市信访接待室接建工程项目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经胶南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批准,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 标 人:胶南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胶南市信访接待室接建工程
工程地点:胶南市深圳路181号
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可参加投标: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含三级)以上企业或市政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三级(含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或市政专业三级(含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
3、本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上一年度工程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于2006 年 5月 11 日 9:00 时至5月13 日 16:00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胶南办事处(胶南市东风路3号辛)报名并如实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业绩须有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预审。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
4、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有关管理人员证书;
5、授权委托书;
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含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并确保真实有效。
四、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未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友民 王伟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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