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土武一级公路道路安全管控设施项目(土关垭镇至丁家营镇段)询价公告
丹江口市土武一级公路道路安全管控设施项目(土关垭镇至丁家营镇段)询价公告
丹江口市土武一级公路道路安全管控设施项目(土关垭镇至丁家营镇段)询价公告
依据丹江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下达的计划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DJKDHC*******
二、项目名称:丹江口市土武一级公路道路安全管控设施项目(土关垭镇至丁家营镇段)
三、询价内容: 丹江口市土武一级公路土关垭镇至丁家营镇段道路安全管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包含卡口抓拍摄像机、红外白光爆闪一体灯、暖光灯、综合管控一体机、交通卡口专用机箱、八角电警杆件、存储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四、项目预算:989953.38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本项目具有特殊性,为保障本项目实施效果,供应商必须对安装现场准确点位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领取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供应商自行与采购人联系对安装现场准确点位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责任,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让业主在现场考察中负任何责任。供应商应对其现场考察引起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坏而发生的所有开支和费用负责。)
4、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能够有效接入湖北省丹江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管平台及丹江口市公路管理局监控平台,其视频和图片效果能满足交管平台处罚条件。
(二)、其它要求
1、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4月28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江口市丹江大道与车站路交汇处明珠新天地3楼)凭相关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询价售价2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正、反面扫描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彩色扫描件无效)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7日09时前(08:30时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价)。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江口分中心3号开标室(丹江口市右岸经济开发区孵化器办公大楼(水都大道38号))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丹江口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7*****228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89*****337、****-*******
十、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询价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时间后就询价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将不予受理;报价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质疑。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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