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62号热电宿舍小区2-3-602一套住宅房产

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62号热电宿舍小区2-3-602一套住宅房产

项目编号S110000D********4517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62号热电宿舍小区2-3-602一套住宅房产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长安区
挂牌价格63.42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19-04-28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9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它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并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书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2)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及等同于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3)同意转、受让双方在签署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在转让方所提供的必要协助下办理完成本次标的房产过户变更手续;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额的20%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4)同意本次标的房产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不限于房产税、土地税、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按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产 住宅 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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