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处果壳箱项目招标公告
环境卫生管理处果壳箱项目招标公告
青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果壳箱项目(QTCG2007-084)经采购办批复决定采用简易询价采购方式确定协议定点供货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询价内容:果壳箱100只
2. 协议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08年9月31日止,实行协议分批供货。
3.本次询价设有预算指导价45000元,各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指导价的报价无效。
4. 具有国内法人资格、经营本项目的供应商才有资格报名参加本项目报价。
5.各符合本公告要求并愿意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07年8月13日下午4:30时(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至或邮寄(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邮编:323900)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招投标业务科(塔山路101号),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于2007年8月15日下午4:30时前未收到各供应商的邮寄报价文件,则按放弃报价资格处理。
6.报价文件包括商务报价、技术文件和样品。
1)商务文件一式三份(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包括内容:封面、报价单。
2)技术文件一式三份,包括内容:封面、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综合业绩证明复印件、货物技术参数及偏离表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
3)样品,包括内容:各个型号的果壳箱各一个。
7.本报价是指最终结算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8.本次评定原则采用性价比法(见评审办法)。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样品推荐性价比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并推荐性价比次高者供应商作为预备成交候选人。预备成交候选人的有效时间为15天,在有效时间内,成交候选人若有违反本次询价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则预备成交候选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资格,并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授予合同。
9.成交候选人须在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后三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本次询价协议,并要求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免费送货上门。
10.成交候选人在签订协议的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和300元标书工本费。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完合同后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在协议供货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一年质保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无息退还。成交候选人不按本次询价成交和协议履行义务,将不返还履约或质量保证金。
11.成交候选人必须提供“一年及以上”的质量保证的服务,并提供“三包服务”。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的,成交候选人必须免费更换货物,或折价销售,或退货处理。
12.付款条件:经验收合格后由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分批次付清货款。
13.本次询价采购,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有权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认为本次采购确与市场调查不符,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可以暂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
14.本询价通知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县相关文件规定制作,解释权属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1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伟芬(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郭永宫(县环卫处)
联系电话:****-******* *******
16.附件:
1)货物需求一览表;
2)报价文件相关的表格格式;
3)评标办法。
采购单位:青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代理机构: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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