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北侧延长线道路工程建设—移交(BT)招标公告
三中北侧延长线道路工程建设—移交(BT)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晋宁县普照路西北环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报名开始时间:2010-11-10 9:00:00
工程名称:晋宁县三中北侧延长线道路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招标公告 报名结束时间:2010-11-16 17:00:00
系统编号:********008 资质要求:
公告说明:
晋宁县三中北侧延长线道路工程建设
—移交(BT)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晋宁县三中北侧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已经晋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由晋宁县普照路、西北环路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实施,本项目采用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BT融资方案已获县政府批准,项目已具备BT融资建设招标条件,现由晋宁县普照路、西北环路建设工程指挥部作为招标人(也是本项目的业主代表和回购主体)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报名。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该项工程西起西南环路,止点位于永乐大街,全长1501.883米,红线宽40米,属城市Ⅱ级主干道。机动车道宽为2×8米,机非隔离绿化带宽为2×4.5米,非机动车道宽为2×3.5米,人行道宽为2×4米。预计总投资约 3600 万元。
2、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2月1日,计划总工期为360天。
3、本项目的融资回报为计付利息方式:即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不计息,其余70%从初验合格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提高2—5个百分点计付利息作为BT运作主体的融资回报。
本项目为全费用融资建设,征地、拆迁费由招标确定的BT方负责融资,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勘察设计等前期具体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实施。
本工程项目的道路工程、给排水、综合管线、绿化、路灯、交通标志等工程由招标确定的BT方负责融资建设和实施。
三、结算方式
3.1、工程费用的编制以云南省建设工程现行定额为准;
3.2、最终工程费用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BT方须具备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和施工资质(施工实力);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4.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经验和资金筹措能力,并具备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经验和管理能力;
4.2、要求申请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4.3、要求申请人的自有资金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30%,并能出具银行存款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
4.4、提供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70%的授信额度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仅适用完全使用自有资金的投标人);
4.5、要求申请人的施工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其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4.6、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4.7、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资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07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8、融资BT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不停工,按投标书承诺的工期按时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如由于停工拖延工期而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一切影响及损失均由融资BT方承担,并按招投标文件中力度最大的款项进行处罚。
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司介绍信、拟定投标人的建造师证及有关证书(同时提供一份盖有公司印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到晋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滇备案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上午9:30前,地点为:晋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建设局一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8.1、招标人:晋宁县普照路西北环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施长顺 联系电话:136*****651
8.2、地址:晋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云南省晋宁县昆阳镇北苑路13号一楼)
8.3、邮编:6506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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