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岗路路灯、东部新区道路高杆灯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杏岗路路灯、东部新区道路高杆灯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宁阳县杏岗路路灯、东部新区道路高杆灯供货及安装竞争性谈判资格公告
一、采购人:宁阳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金阳街中段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龙潭路17号 联系方式:****-*******
三、项目名称:宁阳县杏岗路路灯、东部新区道路高杆灯供货及安装
项目编号:XDZB-2010-073
四、采购货物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具体规格(详细见标书)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9米路灯 | 灯杆、灯具、光源(LED上部灯具100W,下部灯具80W)、法兰盘供货及安装;注:含路灯底座基坑开挖及砼浇筑等内容。 | 套 | 80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图纸。 |
2 | 15米高杆灯 | 灯杆、灯具、光源(400W白色金卤灯)、法兰盘供货及安装)注:含路灯底座基坑开挖及砼浇筑等内容。 | 套 | 12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还应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专业路灯生产厂家,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所投产品主要配件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
4、近三年(至报名截止时间)具有类似路灯供货业绩(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
六、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10年 11月 16日
供应商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包括:请持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检验报告、业绩证明(合同)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1 月 16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八、谈判日期:2010年11 月 17 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宁阳宾馆三楼会议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宿子敬 王军
联系电话: 136*****941 ****-*******(传真)
邮 箱:tax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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