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护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档案保护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重庆市合川区档案馆档案保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 ¥550,000.00 | 1 | 批 | 详见磋商文件 |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4月28日 至 2019年5月7日 17: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4月28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4月28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5月15日 13: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5月15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磋商开始时间: 2019年5月15日 14: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档案局
采购经办人:何老师
采购人电话:177*****28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合川区档案馆
代理机构:惠华项目管理(海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金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151*****83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44号民航大厦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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