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材料招标公告

塑钢门窗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HW-101155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汇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所需塑钢门窗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2、招标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和数量:(1)05地块塑钢门窗采购及相关服务。
(2)塑钢门窗约4万平方米。
4、资金来源:自筹。
5、标段: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约2万平方米(招标编号:NJHW-101155-01),
二标段约2万平方米(招标编号:NJHW-101155-02)。
6、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报名。
(4)投标人必须具备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5年以上塑钢门窗制造经验。
(5)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须在6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6)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2008年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数量在1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额400万元)以上相关门窗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期为准。要求注明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及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类似工程供考察。
(9)08、09年度在江苏省内门窗销售业绩不低于2000万元/年,需提供年度审计报表。
(10)投标人在南京地区须自有加工厂和生产车间(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且具有塑钢门窗相关生产加工设备,有完整售后服务体系,能确保及时解决运行中的各种问题(提供承诺书原件及相关资料)。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2)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3)以上所需材料在资格预审时须提供相对应的原件供核查。
(14)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将不受理其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0 年 11 月 11 日~ 2010 年 11 月 17 日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路228号易发科技大厦305室)。
8、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8号易发科技大厦305室
联 系 人:许基华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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