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联通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分公司原齐齐哈尔维护中心办公楼公开招租招租公告
2019年中国联通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分公司原齐齐哈尔维护中心办公楼公开招租招租公告
本招租项目2019年中国联通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分公司原齐齐哈尔维护中心办公楼公开招租(项目编号:TTSC-QQHE-S********)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1.招租房产概况
1.1招租房产位置:齐齐哈尔市龙华路与龙北街交叉路口的西北角方向。
1.2招租范围及概况:
拟出租房产包括二部分:
1、原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维护中心齐齐哈尔维护中心办公楼。
房产证所有权人名称为: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为: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齐齐哈尔通信传输局)
结构:混合;
设计用途:办公;
证载建筑面积:2920.76平方米;
层数:证载层数为8层。
2、后院车库(约195平方米)、仓库(约72平方米),后院车库、仓库现无产权证。
拟对外出租面积合计约为3187.76平方米。
1.3招租房产详细信息:
1.3.1租期:办公用途租赁期限为3年;
1.3.2起租日: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1.3.3租金下限:年租金不低于46万元。
1.3.4租金支付方式:采取年付方式。首次支付租金时,需同时缴纳租金10%的租赁押金。
2.承租方资格要求
本次招租对潜在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参与投标:
2.1承租方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应答;
2.2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的承租方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依据中国联通集团〔2018〕66号、中国联通集团〔2018〕383号、黑联通[2018]140号、黑联通[2019]14号)。
2.4不可偏离项(不满足则废标):
2.4.1出租房产“以房产现有状况进行交付,出租房屋交付接收后,即视同承租方对房产实际状况的认可”。承租方自行负责该处房产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限结束后装饰、装修无偿归我公司所有。
2.4.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承租方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如确需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需将情况说明上报省公司房产出租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2.4.3承租方承担和该楼有关的水、电、物业、取暖等一切和房屋有关的费用。
2.4.4前期有承租方对公司该楼进行部分拆扒,但由于其他原因停止了对该楼的租赁,因此原承租方投入的拆扒费用(3.8万元)经新承租方认可后,需由新承租方负责向原承租方给付。
2.4.5承租方进行的装饰、装修施工等须保证房屋安全和周围的建筑安全。
2.4.6楼顶有铁塔(1座)和市政防空警报装置(1个点位),须由承租方保证设施安全和相关单位维修方便。
2.4.7承租保证金
承租方必须在评审前,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承租保证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中选人凭借以下资料的复印件、照片或扫描件:
租赁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已交纳第一年租金收据及房屋押金收据,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向招标代理公司申请退还承租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
2.4.8房屋抵押金
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需按第一年租金的10%交纳房屋抵押金。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接收房产并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房屋抵押金。
2.4.9房屋租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交纳首年房屋租金,以后每年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交纳下年租金。
2.4.10承租方对房屋的使用约定
承租方根据需要对该房屋增加设施设备,租赁期届满,所增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该增加设施费用。
2.4.11消防、用电安全
a、承租方负责承租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等装修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b、承租方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源设备、设施以及保险装置。
c、出租房产电容量以目前现状为准,承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电源、电路进行改造,对用电进行增容,并承担增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租赁期满,对电源、电路改造及电容量增容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资产转移费用。
2.4.12火灾和安全事件责任
a、房产租赁期内,发生火灾或其他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等一切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负完全赔偿责任,由此引发的行政、刑事等责任亦由承租方承担。
b、禁止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房屋内或实施其它有害于房屋安全的行为,尤其注意防火安全,因违反本款给房屋或出租方及其他业户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c、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出租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出租方概不负责。
d、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其他的违法行为,或损害公共利益行为。
2.4.13其他事项
a、租赁期满承租方交回房屋时,必须保证房屋设施正常使用,出租方负责验收。
b、承租方如拖欠各种费用超过9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房屋抵押金,有权对所出租的房产进行任何处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c、承租方接受出租方合同模板各项条款。
3.报名及招租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承租方,请于2019年04月29日至2019年05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前来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一式一份,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租文件。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
3.2有意参加的承租方可以远程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租文件费用电汇到指定账户,并将承租方相关资料(详见3.1)及招租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发送到hljttsc_sun@126.com,汇款须简要备注“单位名称,房产地址”等信息,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以防漏报。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革新支行
账号:****************885
3.3招租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贰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租文件的承租方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承租文件的递交
4.1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租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5月10日14时00分。承租文件递交地点:齐齐哈尔市南苑开发区南萃街57号--联通大库2楼会议室。开标时间与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开标地点与承租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2承租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租人不予受理。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承租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承租方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开招租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chinabidding.com.cn),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招租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56*****650
邮箱:hljttsc_sun@126.com
2019年04月28日
标签: 招租 办公楼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