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集益乡人民政府关于集益乡向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需求论证的意见公示

井研县集益乡人民政府关于集益乡向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需求论证的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井研县集益乡人民政府因促进向阳村沿线村民出行、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拟采购集益乡向阳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和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18】1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9年4月17日组织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井研县集益乡人民政府
二、代理机构名称: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预算:25.7532万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及标准以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业技术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5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地址:井研县集益乡集益街333号 邮 编:613199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187*****966

井研县集益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道路建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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