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执法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GGZC2019-G3-50123-DHJS)招标公告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大队 | ||
行政区域 | 桂平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4月28日16: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4月29日08:00至2019年05月07日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桂江西路中段,原国会大厦)】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20日09:00 |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桂江西路中段,原国会大厦)】 | ||
预算金额 | ¥152.79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平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电话: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港市达开路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锦泰尊品1幢第11层1单元11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 ****-******* |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GGZC2019-G3-50123-DHJS)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GGZC2019-G3-50123-DHJS)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GZC2019-G3-50123-DHJ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大队
地址:桂平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达开路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锦泰尊品1幢第11层1单元11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能提供大型挖掘机、吊机、推土机、孖担运输车、后驱车、中巴、公交车、面包车、皮卡等多种型号及数量的车辆,服务期1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车辆租赁经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2.7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9日 08:00至2019年05月0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桂江西路中段,原国会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桂江西路中段,原国会大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桂江西路中段,原国会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GGZC2019-G3-50123-DHJS)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桂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888)的批准,现对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GZC2019-G3-50123-DHJS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能提供大型挖掘机、吊机、推土机、孖担运输车、后驱车、中巴、公交车、面包车、皮卡等多种型号及数量的车辆,服务期1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单价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柒仟玖佰伍拾元整(¥*******.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区人民政府(2015)1号文及贵港市人民政府(贵财发2015年7号文)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车辆租赁经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7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节假日不售卖,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2.发售地址: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桂江西路中段,原国会大厦)】。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期限及日期)。上述资料①~③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并齐备方可购买公开招标文件。
八、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1、投标人应于:2019年5月19日下午18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2、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桂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商贸分社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9年5月20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桂江西路中段,原国会大厦)】,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将于2019年5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桂江西路中段,原国会大厦)】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材料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大队
地址:桂平市、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锦泰尊品1幢第11层1单元
联 系 人:陈 工、电 话:****-*******
3、监督部门: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区人民政府(2015)1号文及贵港市人民政府(贵财发2015年7号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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