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已由乐亭县发展改革局以乐发改核字【2018】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亭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乐亭县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工程; 2.1.2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乐亭县毛庄镇毛庄村南部;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建设筛选粉碎车间、附属用房、地磅房、一期室外工程。项目占地49.6604亩,总建筑面积439.35平方米,年处理能力45000t。 2.1.4合同估算价:426.857685万元; 2.1.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1.6计划工期:122日历天,预计2019年6月1日进场工,2019年9月30日完工。 2.1.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30 00:00至2019-05-08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00时至12:00:00时,下午12: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04-30 00:00至2019-05-08 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20 09:00,地点为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乐亭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乐亭县乐亭镇金融大街29号 | 地址: | 乐亭县乐亭镇大钊路128号 |
邮编: | 063600 | 邮编: | 063600 |
联系人: | 高翔 | 联系人: | 刘春光 |
电话: | 电话: | 133*****955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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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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