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分水三角凼水库等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万州区分水三角凼水库等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万州区分水三角凼水库等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竞争性比选文件
(第二次)
比 选 人: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重庆市万州区小型水库管理中心)(盖章)
二○一九年四月
目录
********1">第一章 比选邀请书2
********8">第二章 竞选人须知4
********0">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13
********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
********1">第五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16
********2">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17
第一章比选邀请书
万州区分水三角凼水库等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比选邀请书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万州区分水三角凼水库等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比选人为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重庆市万州区小型水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与万州区分水三角凼水库等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的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万州区分水三角凼水库等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万州区分水镇、天城镇、龙驹镇、龙沙镇、高梁镇、太安镇、大周镇人民政府及钟鼓楼街道办事处等8个镇乡(街道办事处)。
2.3设计规模:完成万州区分水镇三角凼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分水镇培文村大坪供水工程水源地,分水镇三正自来水厂水源地;天城镇双堰水库水源地;龙驹镇团结供水站水源地,龙驹镇龙驹自来水有限公司水源地;龙沙镇老黑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龙沙镇黑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太安镇应家冲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大周镇大周自来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大周镇宋家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高梁镇四方碑泉水高梁水厂供水工程水源地,高梁镇窖花墩沟香良村学校供水工程水源地,高梁镇泗道河地下水千家供水站水源地;钟鼓楼街道办事处抗家湾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钟鼓楼街道办事处前进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8个镇乡街道共计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2.4中选人完成设计任务时间要求:中标后一个月即30日历天;
2.5比选范围: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等设计服务。
3. 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要求竞选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竞选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5日,比选文件发出时间2019年4月29日。
4.2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比选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http://www.wz.gov.cn/main/default.shtml)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竞选单位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竞选截止日前,各竞选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www.wz.gov.cn/main/default.shtml)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5. 竞选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6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地点为万州区安宁路73号万州区水利局A栋2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重庆市万州区小型水库管理中心)
地 址:万州区上海大道92号
联系人:潘文莲
电 话:********
第二章竞选人须知
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比选人 | 比选人: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重庆市万州区小型水库管理中心) 地 址:万州区上海大道92号 联系人:潘文莲 电 话:******** |
1.1.3 | 项目名称 | 万州区分水三角凼水库等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
1.1.4 | 建设地点 | 万州区分水镇、天城镇、龙驹镇、龙沙镇、高梁镇、太安镇、大周镇人民政府及钟鼓楼街道办事处等8个镇乡(街道办事处)。 |
1.1.5 | 设计规模 | 完成万州区分水镇三角凼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分水镇培文村大坪供水工程水源地,分水镇三正自来水厂水源地;天城镇双堰水库水源地;龙驹镇团结供水站水源地,龙驹镇龙驹自来水有限公司水源地;龙沙镇老黑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龙沙镇黑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太安镇应家冲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大周镇大周自来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大周镇宋家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高梁镇四方碑泉水高梁水厂供水工程水源地,高梁镇窖花墩沟香良村学校供水工程水源地,高梁镇泗道河地下水千家供水站水源地;钟鼓楼街道办事处抗家湾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钟鼓楼街道办事处前进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8个镇乡街道共计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比选范围 | 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等设计服务。 |
1.3.2 | 中选人完成设计任务时间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 |
1.3.3 | 设计深度要求 | 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符合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
1.4.1 | 竞选人 资质条件 | 1、资质条件和营业执照 (1)竞选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3、其他要求 各专业设计人员: 需配备土木工程、给排水、环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设计人员各专业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造价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1.4.2 | 是否接受联体竞选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由竞选人自行踏勘。 |
1.10.1 | 竞选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竞选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19年5月5日12:00前 |
1.10.3 |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19年5月5日17:00前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
2.2.1 | 竞选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 竞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9年5月5日12时前书面通知比选人。 |
2.2.2 |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 | 2019年5月6日14时00分—14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3.1.1 | 构成竞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文件规定的和竞选人认为应该提供的所有材料。 |
3.2 | 竞选报价 | (1)本项目设计费用由竞选人根据项目情况、竞选人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自行报价,包含竞选人为完成本比选项目设计所涉及的设计费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费等,中选后,业主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本设计项目竞选报价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70万元(大写:壹拾万柒仟元整),竞选人的竞选报价不得等于或大于最高限价,否则被认定为废标。 (3)在合同实施期间,价格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
3.3.1 | 竞选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竞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竞选保证金 | 不设置。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竞选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 要求 | 竞选文件应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竞选人的公章。 |
3.7.4 | 竞选文件副本份数 | 壹份 |
3.7.5 | 装订要求 | 按照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
4.1.1 | 竞选文 件的密封 | 将竞选文件装入自行设计的“竞选文件”大袋中,并在大袋封口处加盖单位章。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竞选人的名称、地址、工程名称。 |
4.2.2 | 递交竞选 文件时间和地点 | 递交时间:2019年5月6日北京时间14时00分—14时30分 递交地点:万州区安宁路73号万州区水利局A栋2楼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 竞选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19年5月6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万州区安宁路73号万州区水利局A栋2楼会议室。 |
5.2 | 开标程序 | 按竞选人须知5.2条执行。 |
6.1.1 | 评选委员 会的组建 | 由比选人按相关规定组建。 |
7.1 | 是否授权评选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不设置 |
8.1 | 重新比选 | (1)按竞选须知第8.1(1)执行; (2)按竞选须知第8.1(2)执行; |
8.2 | 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 | 重新比选后竞选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竞选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批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同容 | |
10.1 | 设计费支付 | 在合同中约定。 |
10.2 | 设计补偿 | 对参与本次竞选且竞选文件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但未能中选的竞选人,业主将不支付设计补偿费。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设计进行招标。
1.1.2比选人: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4建设地点: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5设计规模: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比选范围1.2.1资金来源: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 设计周期和设计深度要求1.3.1比选范围: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周期: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3设计深度要求: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4 竞选人资格要求1.4.1竞选人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资质条件和营业执照: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2)技术负责人: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工程比选人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1.4.3竞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3)与本工程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工程代建人虽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的;
(5)与本工程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工程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竞选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两个以上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工程同时竞选。
1.5 费用承担不论竞选结果如何,竞选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竞选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6 保密参与竞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竞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竞选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9.2 比选人向竞选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比选人现有的能被竞选人利用的资料,比选人对竞选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9.3 经比选人允许,竞选人可为踏勘目的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编制竞选技术文件和签署设计合同所需的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竞选人自行负责。竞选人及其代表应当对现场考察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及其他任何损失、损坏的费用负责,比选人不负任何责任。
1.10 竞选预备会比选人不召开竞选预备会。
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本工程不允许竞选文件对比选文件的要求有偏离。
2. 比选文件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本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邀请书;
(2)竞选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6)竞选文件格式;
(7)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比选文件的澄清2.2.1 竞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2.2.2 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比选文件的修改
在比选截止时间2天前,比选人可以按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比选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比选截止时间。
3. 竞选文件
3.1 竞选文件的组成3.1.1竞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竞选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竞选人基本情况表
(四)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五)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六)其他资料
3.2 竞选报价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3.3 竞选有效期3.3.1 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选有效期内,竞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选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选人延长竞选有效期。
3.4 竞选保证金不设置。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竞选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竞选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应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5.3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应附各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3.6 备选投标方案比选人不接受竞选人的备选竞选方案。
3.7 竞选文件的编制3.7.1 竞选文件应按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竞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设计周期、竞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竞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竞选人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竞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竞选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竞选
4.1 竞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竞选文件的密封要求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 竞选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2 竞选文件的递交
4.2.1 竞选人应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竞选截止时间前递交竞选文件。
4.2.2 竞选人递交竞选文件的地点: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竞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竞选人所递交的竞选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3 竞选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竞选截止时间前,竞选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4.3.2 竞选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选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竞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竞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选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在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竞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竞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评选委员会随时质询。若竞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竞选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竞选人已默认评选委员会对缺席的质询所做出的结论。
5.2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竞选截止时间前递交竞选文件的竞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竞选人是否派人到场;
(3)由竞选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按照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竞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5)由工作人员实施开标,当众开启密封袋,公布竞选人名称、竞选报价、设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竞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开标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6. 评标
6.1 评选委员会
6.1.1 评标由比选人按相关规定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选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比选人或竞选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竞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选文件进行评审。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在中选公示后无异议的即为中选人。比选人不得在中选候选人之外确定中选人。评选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7.1.2 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比选文件规定时间内中选人不与比选人签定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在中选公示后无异议的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7.1.3 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在中选公示后无异议的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2 中选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竞选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竞选人。
7.3 履约担保
不设置。
7.4 签订合同
7.4.1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 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竞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
7.4.2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
8.1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1)竞选截止时间止,竞选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选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竞选的。
8.2 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
重新比选后竞选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竞选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比选;其他项目,比选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比选。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竞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竞选人的纪律要求
竞选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竞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竞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评审 | ||
2.1.1 | 有效申请文件 | 竞选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 | |
签字盖章 |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3.7.3规定 | |||
竞选申请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的要求 | |||
竞选人资质条件 |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 |||
工期 |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3.2规定 | |||
服务要求 | 符合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3.3规定 | |||
竞选报价 | 竞选人的竞选报价不得等于或大于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2.2 | 分值构成 | 竞选报价:100分; | ||
2.2.1 | 竞选 报价 | 竞选报价评分标准 | 1、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竞选人的竞选总报价中最低报价即为最优报价,得满分100分。 2、其后对所有参评的竞选总报价均以最低报价为准进行评审计分,每增加1%扣2分,扣完为止。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1.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有效申请文件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竞选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l)竞选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选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竞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比选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比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比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竞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申请文件处理。
(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分。
3.3 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选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竞选人对所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竞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竞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委员会对竞选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竞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选结果
3.4.1 除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3.4.2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选后,由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选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略):签定合同时由比选人与中选人另行约定。
第五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一.设计条件:本项目设计比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技术要求
1、 设计依据及原则
(1)设计依据和规范标准:根据比选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和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国家、地方现行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及标准,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划设计法律、法规及规章。
(2)设计原则:按照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
2、各类设计成果深度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验收需要。
(2)经济技术指标应与设计合同中承诺一致;
(3)按约定的工期完成设计。
第六章 竞选文件格式
目 录
(一)竞选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竞选人基本情况表
(四)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五)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六)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
竞 选 文 件
竞 选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价格计取设计费,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为,工期。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设计任务。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按比选文件规定缴纳比选代理服务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竞 选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竞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选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以上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竞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设计竞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 选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竞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选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竞选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比选现场出具。
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员工总人数(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人)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人)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人) | ||||
账号 | 技 工(人)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应附竞选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技术职称 | 专业 |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 ||
技术负责人详细简历 |
注:应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专业 | 技术职称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竞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应附各人员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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