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第一批次甲控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第一批次甲控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第一批次甲控物资设备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WJK 001 )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321号)及铁道部、浙江省《关于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7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与浙江省共同出资,项目业主为金温扩能改造工程建设联合指挥部,招标牵头人为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本项目水泥、钢材、粉煤灰、矿粉、混凝土外加剂、速凝剂、钢绞线、预应力锚具八种甲控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全长188.812km,其中东孝站(含)~金华南段增建第二线5.303km,新建正线金华南~温州南双线183.509km。项目位于浙江省西南部,自起金华东孝站,向南经金华南、武义北、永康南、缙云西、丽水、祯埠、青田至温州南站。
2.2招标内容:见附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4)《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5)《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
(6)《关于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站前工程)第一批次甲控物资采购招标计划的请示 》(金温建指办发[2010]48号);
(7)《关于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站前工程第一批次甲控物资(钢材、水泥等)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113号);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销售代理商除具备销售商的条件外,还须出具由生产商针对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为其授权的代理资格委托书,代理资格委托书上要说明代理的职权范围及产品质量责任(原件、复印件一份)。
3.7各种物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7.1钢 筋:①生产厂需具备钢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②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
3.7.2水 泥:生产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水泥生产或经销供应经验的供应商;生产商必须拥有单窑年产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年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生产厂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供应的水泥必须满足铁路工程对碱含量的要求。
3.7.3粉煤灰: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供应的粉煤灰必须满足国家Ⅰ级粉煤灰标准要求;具有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局部修订条文》(铁建设[2009]152号)的要求。代理商投标物资必须是原厂生产的粉煤灰,必须有生产厂家的直接授权,不允许转授。
3.7.4矿渣粉:有近2年的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年产量5万吨及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7.5减水剂:聚羧酸系,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须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且必须满足铁道部《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检测细测则》(科技基[2006]104号文)的相关要求;具有年产减水剂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已在铁路大、中型项目成功运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6速凝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有近2年的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已在铁路大、中型项目成功运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7预应力钢绞线:制造工厂年产能力8万吨及以上,生产商、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应具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7.8锚 具: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年产量500万孔及以上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9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本公告所附表格《资格预审申请表》(附件2)于 2010 年11 月 15 日17:00前,加盖申请人公章传真到金温扩能改造工程建设联合指挥部,传真:****-********。
5.2请申请人于 2010 年11月 17 日至2010年11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金温扩能改造工程建设联合指挥部 温州市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9楼906室持单位介绍信、交易许可证及个人身份证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谢绝邮寄。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 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10 年 11 月 26 日 8 时 00分至 10 时 30 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2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金温扩能改造工程建设联合指挥部
联 系人: 林建奇
地 址:温州市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9楼
邮 编:325003
电话/传真:****-******** 56887806 138*****301
电子邮件:jwknljq@163.com
(2)招标人概况:中铁四局(JWSG-1标:DK00+00~DK34+665)、中铁二十四局(JWSG-2标:DK34+665~DK74+807)、中铁二十二局(JWSG-3标:DK74+807~DK118+584)、中铁隧道局(JWSG-4标:DK118+584~DK156+060)、中铁十三局(JWSG-5标:DK156+060~DK188+812)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3)招标牵头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瞿溪镇三溪路16号
联 系 人:张洪涛
电 话:150*****988
传 真:****-********
邮 编:325006
开户银行:农行温州中山支行
帐 号:****************7
(4)其他招标人:
a、招 标 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岭下朱镇博士园酒店转中铁四局
联 系 人:蒋成学
电 话:188*****131
传 真:****-********
b、招 标 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下园朱193号
联 系 人:谭东波
电 话:187*****301
传 真:****-********
c、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环南西路110号
联 系 人:栾习波
电 话:159*****891 153*****399
传 真:****-*******
d、招 标 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镇石郭下村汇源宾馆
联 系 人:于海春 马 俊
电 话:151*****995 151*****696
传 真:0578-6075060
附表1:
附件2:
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站前工程)
第一批甲控物资招标资格预审申请表
申请单位 (公章) | 投标项目名称 |
交易许可证号 | 招标编号 |
资质等级 | 投标内容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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