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配电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配电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配电工程一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已由平泉县发展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核字【201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美之源保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县美之源保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配电工程一标段2.1.2建设地点:平泉市桲椤树镇(原郭仗子乡)、青河镇、王土房乡、七家岱乡、柳溪镇、党坝镇、卧龙镇、北五十家子镇、小寺沟镇、榆树林子镇、杨树岭镇。2.1.3项目概况:建设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10座(桲椤树镇(原郭仗子乡)、青河镇、王土房乡、七家岱乡、柳溪镇、党坝镇、卧龙镇、北五十家子镇、小寺沟镇、榆树林子镇)垃圾转运站配电工程、1座杨树岭镇垃圾集中处理场配电工程。2.1.4招标内容:配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2.1.5建设周期:2个月。2.1.6质量标准:设计合格,施工质量合格2.1.7合同估算价:359.447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29 09:00至2019-05-05 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23 10:30,地点为 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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