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招标公告
2019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招标公告
九龙坡农委〔2019〕99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
关于申报2019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有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9〕40号)、市农改办《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渝农改办〔201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9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类别包括:农旅融合精品线路项目、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和农业产业贷款贴息项目。
二、申报要求
2019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原则。
(一)各镇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已连续三年获得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支持的业主(单位),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材料向所在镇申报,各镇初审合格后(材料需加盖镇政府公章)统一报区农业农村委。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各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二)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基本原则是“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先建后补”。对已经建成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自筹资金比例,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各镇应在上报实施方案前进行把关,原则上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包含贴息项目)。项目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虚假申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农业信用体系相关规定进行惩戒。
(三)申报项目所在地应不在“两规”规划覆盖区域范围内,所有申报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该项目无违法建设和无违法用地的证明。项目建设不得改变耕地用途,若改变耕地用途,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项目建设资格。同时,申请单位(个人)需提供加盖公章(手印)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和由第三方征信机构(须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出具的信用报告(办理流程见附件5),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四)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市级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低于总人数的60%。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同时邀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审核,邀请驻农委纪检组进行监督。如有在以往年度申报实施的项目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或无故放弃实施项目的,直接一票否决,并在以后年度(三年内)不再给予任何项目支持。
(五)拟扶持项目确定后,在九龙坡区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经市级备案的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在当年按原程序报批。报市级备案的实施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审计的依据。对随意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的,不予补助,并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六)项目建设内容在2019年10月31日前必须全面完成,接受区级验收、市级考核。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和规范化资金票据的日常管理,设置项目资金专帐,做好档案资料收集管理。项目完成后,各镇及时组织开展镇级验收,待验收通过后,项目实施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提供相关验收书面材料(含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及财务资料等),项目单位申请补助所提供的项目建设支出凭据必须是原件。
三、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为便于按行业分类和组织区级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二)报送方式。各镇将申报项目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文件中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文件附件应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各镇汇总填写)、各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并将纸质材料一式6份送区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产业科崔远超(电话********),区农技站周成林(电话********),区渔政站魏东(电话********);区财政局联系人:农财科代为(电话********)。
(三)报送时间。我委将于2019年5月12日上午9:00开始进行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下午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2019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5)。
(三)本文件的总体要求对所有附件中申报指南都适用,如申报指南中另有规定的,按申报指南的规定执行。
(四)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19年4月26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印发
附件1
农旅融合精品线路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为目标,推进乡村旅游业态升级、设施升级、服务升级、文化升级、管理升级,打造生态优、环境美、产业强、机制好、农民富农旅融合精品线路,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春季踏青赏花”、“夏季避暑纳凉”、“秋季采摘体验”、“冬季民俗年节”主题活动,加快提质升级乡村旅游发展水平,打造主城区“都市闲情”乡村旅游发展核心区域。
三、实施要求
专项资金用于农旅融合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农耕文化挖掘、传统技艺传承、产品创意设计、乡村旅游公共品牌培育和形象推广等。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19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按照申报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农旅融合精品线路项目每个镇申报不超过1个。
联系人:崔远超(产业科) 联系电话:********
附件2
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支持产业
项目支持特色水果、产业化经济林、精品蔬菜、四季花卉、休闲渔业等区域性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发展。
二、项目支持建设内容
(一)“三园两场”建设。“三园两场”(即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是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有效载体,我区主要支持建设水果、蔬菜标准园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水果、蔬菜标准园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生产标准,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200亩;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池塘面积30亩以上并相对集中连片,或工厂化养殖水面1200平方米以上(流水养殖场3000平方米以上)。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创建主体纳入区县农业主管部门监管名录和信用档案。创建主体注册上线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基本实现投入品使用、农事活动、生产加工、销售活动全程可追溯。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尾菜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水净化和废水处理、水质监测与调控、农产品自检及追溯体系建设、生产技术规程制定及技术推广等。
(二)标准化基地建设。新建或改扩建种植养殖基地,包括品种改良、种苗购置和土壤整治、农田水利、作业便道、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机肥综合利用,水肥一体化建设,酸化土壤治理,农(林)业生产机具、设施购置,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应用,节水灌溉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措施或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等。申报休闲渔业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运用底排污技术实施标准化鱼塘改造。
(三)休闲观光、休闲农业建设。包括人行观光便道、垂钓设施、休闲廊亭等基础设施修建、采摘工具购置、环境改造、宣传等。
(四)产业链建设补助。包括农产品整选、包装、冷链、物流、初(精)加工、厂房建设、市场营销等。
(五)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包括优势品种及良种引进、繁育,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良繁场(站)(引进“名特优新异”良种需出具品种认定证书并经相关专家组一致认可方可纳入补助环节)。
(六)对于创建“三园两场”、新创农产品品牌及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业项目优先支持。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种植业项目规模需达到20亩以上,休闲渔业基地面积50亩以上,渔业水面面积不低于30亩。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19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按照申报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区域性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每个镇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个(西彭镇、白市驿镇、金凤镇、走马镇可申报不超过4个)。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自筹资金比例,企业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联系人:周成林(林果、花卉、蔬菜) 联系电话:********
魏东(渔业) 联系电话:********
崔远超(产业科) 联系电话:********
附件3
2019年农业产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一、贴息对象
支持带动力强,与农民利益机制紧密的农业产业化区级以上龙头企业。
二、贴息条件
(一)贴息项目应符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重点围绕我区精品蔬菜、四季花卉、特色水果、产业化经济林、休闲渔业、农业品深加工等六大特色高效产业,支持与农民利益联系机制紧密、带动农民增收好、农业融资担保和处于成长阶段、成长性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支持社会责任感不强、不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主体。
(二)项目资金为2018年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2018年已支付银行贷款利息不低于3万元。
(三)贷款应主要用于以下八个方面:
1.农业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不含征租地贷款);
2.农产品加工设备和技改(不含房地产贷款);
3.农业种植、养殖业和种苗(种子);
4.农产品收购(不含烟叶收购贷款);
5.提供市场信息、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产品品牌打造;
6.信息化建设(不含办公设施);
7.休闲农业(不含征租土地贷款和建宾馆、酒店贷款);
8.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四)已连续两年享受财政专项贴息的单位,不予贴息。
三、贴息额度
年贷款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按银行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年贷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按比例贴息,但最高贴息不超过20万元。对项目单位因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贴息。
四、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属镇街申报,各镇街汇总后统一向区农业农村委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各镇街向区农业农村委以正式公文文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企业出具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位凭证、还款凭证、支付银行利息回单等复印件、贷款具体用途清单(需送贷款银行确认签章)及供货合同、支付凭证一并送区农委,作为区级审查的重要依据。凡不提供贷款具体用途清单及供货合同、支付凭证的,不予贴息。
(三)各镇街汇总填报九龙坡区农业产业贴息项目汇总表(见附表1)。
(四)申报企业填报九龙坡区农业产业贴息项目申请表(见附表2),九龙坡区农业产业贷款情况审核表(见附表3),九龙坡区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户增收指标统计表(见附表4)。
六、有关要求
(一)已申报2019年林业、供销、乡镇企业、农业综合开发、残联、农机等财政贴息资金的企业,不得申报2019年农业产业化贴息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重复贴息、多头贴息。
(二)申报企业填写开户银行、贷款卡号和贷款卡密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对因填报有影响审核结果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申报企业填写“九龙坡区农业产业贴息项目申请表”。要求内容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有项目申报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全区,连续三年不得申报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四)严格执行财政农业贴息管理有关规定。各镇街要对申请贴息主体的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位凭证、还款凭证、支付银行利息回单等复印件,贷款具体用途清单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负责。严防弄虚作假,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五)申报材料向区农委报送纸质文件3份,要求简单装订。同时向区农业农村委报送电子文档(含复印件及照片等扫描件)。邮箱地址:********0********@163.com">@qq.com。
联系人:魏萍,联系电话:********。
附件:1.九龙坡区农业产业贴息项目汇总表
2.九龙坡区农业产业贴息资金申请表
3.九龙坡区农业产业贷款情况审核表
4.九龙坡区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户增收指标统计表
附件1
九龙坡区农业产业贴息项目汇总表
填报镇: (盖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企业性质 | 项目实施内容 | 2018实现产值(万元) | 贷款金额 | 贷款已付利息(万元) | 2018年吸纳农村劳动力人数(人) | 带动农民人均增收(元) | 2018年带动农户户数(户) |
01 | |||||||||
02 | |||||||||
03 | |||||||||
04 | |||||||||
合 计 |
说明:1、此表由各镇街审核汇总填报,作申报材料附件,报送区农业农村委。
2、申报企业包括:国家级、市级、区级龙头企业。
经办人员: 电话:
填写时间:年月日
附件2
九龙坡区农业产业贴息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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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png">
申报企业名称(盖章)
主要经营内容: | 企业法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实施内容: | 企业地址: | ||||
贷款金额(万元) | |||||
其中:一、农业相关基础设施贷款 | 上年产值(万元) | 上年上交税金(万元) | |||
二、种植、养殖业和种苗(种子)贷款 | 上年吸纳农村劳动力(人) | ||||
三、农产品收购贷款 | 上年带动农民人均增收(元) | ||||
四、农产品加工设备和技改贷款 | 上年带动农户户数(户) | ||||
区农业农村委审查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 区财政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
经办人员:电话:
填报时间:年月日
说明:此表由申报企业填写,送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审核。
附表3
九龙坡区农业产业贷款情况审核表
申请企业:(签章)
项目 | 贷款银行 | 开户行账号 | 贷款卡号 | 贷款卡密码 | 上年度贷款金额(万元) | 上年度贷款已付利息(万元) | 企业贷 |
一、企业填报栏 | 企业填写: | ||||||
二、银行审核栏 | |||||||
三、企业支付 | |||||||
其中:(按支付日期填写)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说明:1、此表由申请企业填写(一个贷款银行填写一张),送所在地贷款银行审核和盖章;
2、企业上年贷款支付利息,应以贷款银行利息结算清单数据为准,并按支付日期逐笔填写;
3、“银行审核栏”,由贷款银行审核填写。其他栏目由申报企业填写。
企业贷款银行(签章)
年月日
附表4
九龙坡区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户增收指标统计表
申请企业:(签章)
企业名称 | 农产品收购合同 (有或无) | 支付农户农产品收购金额(万元) | 使用农民工数量 (人) | 无偿提供技 术培训 (人次) | 无偿或优惠提供种子、种苗(种植业)(株、公斤) | 无偿或优惠提供畜牧、畜禽良种(养殖业)(头、只) | 无偿提供肥料(公斤) | 其他无偿或优惠为农户提供的事项(分项填列) |
附件4
信用承诺书(格式)
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单位郑重承诺:
1、提供的申请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
2、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3、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行为;
4、最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5、主动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6、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承诺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信用报告办理流程
一、准备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黑白即可)
3、《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下载地址:https://www.hlxy.com/publish/windowsserver)
4、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黑白即可)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将上述准备资料全部打包后,以公司名字命名并发送至QQ邮箱:********97@qq.com">********48@qq.com,并备注接收纸质档信用报告的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
三、提交资料三个工作日之后,第三方信用单位将信用报告纸质文档发至申请企业(顺丰到付),企业也可自行前往窗口领取。
窗口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7号留学生创业园A栋3楼1号窗口
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信用报告费用为500元/份,目前由九龙坡区人民政府补贴,凡注册地在九龙坡区(含高新区)的企业可享受免费补贴,其他区域的企业请联系窗口自行缴费。
附件6
2019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使用财政资金额度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说明: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
附件7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19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 长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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