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拟对从中国银行郑州文化路支行收购的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对外公开处置: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三门峡市黄北11街坊7号楼西数第一套(向川小区)

债权总额:15777.99万元(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4月20日)

公告发布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15777.99 万元(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4月20日),贷款本金14,000.00万元,利息1777.99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

抵押人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站南路中海左岸在建工程抵押,面积合计为4218.34平方米;将其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焦东南路2258号中海欧凯龙在建工程抵押,面积合计为17488.58平方米。

保证人三门峡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范宝堂、刘婧雯,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主从债权均真实、合法有效。

债权抵押担保详情

序号

借款时间

借款

合同号

借款金额

担保人及抵押人

担保及抵押方式

担保金额

担保期间

催收

情况

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

2015年WHH7185字003号

14000万

范宝堂、刘婧雯

连带责任保证

1400万

保证期间二年

催收

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建工程抵押

14000万

三门峡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14000万

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B,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范宝堂,注册资本:4800万,成立日期:2001年03月13日,登记机关: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三门峡市黄北11街坊7号楼西数第一套(向川小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证)。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刘婧雯,认缴出资1320万元;股东河南中六水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480万元。债务人正常经营中。

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三门峡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保证人三门峡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A,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范宝堂,注册资本:5000万,成立日期:2009年06月25日,登记机关: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三门峡市湖滨区会兴街道上村658号,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凭资质证经营)。 股东为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出资比例100%。该保证人目前经营中。

(二)保证人--范宝堂、刘婧雯基本情况

保证人范宝堂,男,汉族,1964年05月16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兴南路9号。身份证号130*****640*******。系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刘婧雯,女,汉族,1965年01月19日出生,南商路22号8栋305。身份证号****************29。系范宝堂配偶

抵押物情况

抵押人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站南路中海左岸6号楼1094.46平方米、7号楼1094.46平方米商业、8号楼2029.42平方米商业在建工程抵押,面积合计为4218.34平方米,权证号为焦房建山阳字第*******号;将其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焦东南路2258号中海欧凯龙1号楼6962.59平方米、5号楼3376.35平方米、7号楼4814.47平方米、8号楼2335.17平方米商业在建工程抵押,面积合计为17488.58平方米,权证号为焦房建山阳字第*******号。

抵押物在建工程中海欧凯龙1、5、7、8号楼商铺经营使用中,抵押物中海左岸6号楼,7号楼商铺、中海左岸8号楼商铺位于塔南路大商超市东约600米,抵押物位置比较好,处于繁华商业地段。

诉讼情况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1日作出(2017)豫01民初53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路支行借款14000万元及利息(自2017年8月22日起到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的约定支付);二、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路支行律师代理费8.8万元;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路支行对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在建工程(中海欧凯龙1、5、7、8号楼商铺在建工程,中海左岸6号楼,7号楼商铺在建工程,中海左岸8号楼商铺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四、三门峡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范宝堂、刘婧雯对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资产特点

该项债权债务人、保证人均正常经营中,有还款能力。抵押物位于焦作市市中心商业区,地理位置优越,、抵押率低、抵押物完整且价值较高。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式

对外公开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郑州市红专路82号

邮政编码:450008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19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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