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单一来源公示】2019年-2021年长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长海县】【单一来源公示】2019年-2021年长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19年-2021年长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定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海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拟就2019年-2021年长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定点采购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名称:2019年-2021年长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0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选定1家保险机构承担长海县在2019-2021年种植业:玉米、水稻、大豆、花生、马铃薯、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苹果、小型拖拉机、大型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等险种承保业务。

(三)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1、原因说明及法律依据本项目于2019年03月13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并发售招标文件,截至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共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报名人数不足3家,故于2019年03月20日发布了本项目的二次公告,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26日,至报名时间截止时,只有一家投标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购买了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均无潜在投标单位对本项目资格条件及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于2019年04月28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依法发布了本项目废标公告。
2019年04月29日,在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组织下,由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论证小组,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论证。经论证小组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一致认定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等设置符合法律法规,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及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招标过程

①招标项目名称:2019年-2021年长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②项目编号:CJCG-2019-006
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④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最后一次公开招标时间为准):2019/3/200:00:00
⑤供应商报名、提交投标文件情况:只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1家投标单位报名
⑥评审情况(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写明具体情况):未评审。
3、招标中是否有供应商质疑说明:无任何单位提出质疑
4、招标文件是否有不合理条款的专家论证意见
①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2、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88号
(五)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9/4/29至2019/5/7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如有)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丕煜
电话:****-********
传真:
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25号
3、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倩倩
电话:****-********
传真:****-********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香炉礁小区香园街5号
4、财政部门:
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
论证意见.jpg

标签: 承保 农业保险 政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