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金线灵乡至梅山湾(金山店段)工程招标公告

灵金线灵乡至梅山湾(金山店段)工程招标公告

大冶市灵金线灵乡至梅山湾(金山店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大冶市灵金线灵乡至梅山湾(金山店段)改线(项目名称)已由 黄石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交通【2008】6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山店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73%,招标人为金山店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大冶市金山店镇,建设项目范围为大冶市灵金线灵乡至梅山湾(金山店段),总投资约248万元,长度约5.4Km。(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3.3黄石地区以外企业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到大冶市规划建设局备案登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1月10日至2010年 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冶市综合招投标中心(701)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五大员岗位证等相关有效证件证明文件(提交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12月9日09时30分 ,地点为大冶市综合招投标中心服务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冶市金山店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金山店镇 地 址:大冶市商贸小区7-7号
联 系 人:龚主任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6*****159 电 话:139*****0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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