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新路二期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田新路二期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江津区永兴镇田新路二期建设项目现公开采购监理单位,现将相关事项通公告如下:
一、发包项目
发包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江津区永兴镇2017年农村公路(田新路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规模:田新路二期位于江津区永兴镇万狮桥村,系江津区永兴镇2017年农村小康公路建设项目(二类),全长6.2公里,主线起于三道拐,终点为新房,长3.772公里 ;支线1起点为滑草场,终点为新房下,长0.757公里;支线2起于项目部,止于山顶上,长1.661公里。
田新路二期公路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两侧路肩宽度各0.5米。路面结构为18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石质排水沟,同步完善安全警示、防护设施(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建安费发包金额:810.3757万元
计划工期:200天(日历)。
二、服务时间:该项目施工时间
三、服务内容:江津区永兴镇田新路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四、监理费最高限价:9.4万元。
五、监理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监理服务费结算采取包干价进行结算。
(二)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监理合同金额的50%,结算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后30日内支付全部结算监理费。
六、投标安排
(一)递交投标书开始时间:2019年5月6日9时5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书递交地点: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中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2019年5月6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三楼中会议室。
七、中标单位确定办法
(一)采取比选方式,按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人根据各监理单位报价情况确定中标人顺序,最低报价相同的由现场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候选人的报价与成交供应商报价差额在最高限价的5%(含5%)以内,可顺延为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组织比选。
(二)参与报价比选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二家时,则重新组织比选。
(三)招标人确定代理单位后在永兴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中选承包商领取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发包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中选承包商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人资格。
八、投标人资格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必须是江津区交通委员会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的单位。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九、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表(格式附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定);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监理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投标单位是江津区交通委员会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的单位的相关证明资料。
注:报价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十、相关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应自行踏堪现场,报价包含投标单位管理费、人工费、税费、报监费用(含监理抽检试验检测费)、劳务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二)投标文件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的;
3. 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的;
4. 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5. 投标文件内容无法确认的。
(四)中标单位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单位介绍信(书)到发包单位领取中标书,领取中标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合同,逾期似为放弃中标资格。
(五)监理人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内容监督施工,若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方施工过程中存在明显问题未向建设单位报告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一经查实,建设单位有权按2000元/处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款可在建设单位应支付给监理单位的款项中直接抵扣。
(六)现场监理人员自行负责执行任务时的工伤保险费用。
(七)监理人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能收受施工单位“红包”及礼物,严禁“吃拿卡要”,一经发现终止监理合同,同时不支付监理服务报酬和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工程施工方施工的每一日,监理单位必须派一名以上监理人员现场认真履行职责,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派出监理人员到岗履职。否则,发现脱岗一次,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监理报酬中扣除失职费(具体计算方式:失职费=脱岗次数×2×合同监理服务费总额/合同服务时间)。监理人员连续5个施工工作日未到现场履行职责,或累计10个施工工作日未到场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不支付监理服务费。同时,给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项发包单位确定。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大圆洞街260号
联系人:罗犹波
联系电话:188*****009
报 价 表
★采购项目名称:江津区永兴镇2017年农村公路(田新路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投标报价:万元
其他优惠承诺:(不够自行加行)
备注:带★项必须填写,如有漏项的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并盖公章):
年月 日
标签: 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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