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皖E0-18-2019-0205)
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皖E0-18-2019-0205)
项目编号 | 皖E0-18-2019-0205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EPC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 马鞍山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第2号,花山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花发经审【2019】14号文)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招标人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 |
建设规模 | 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规模为6.0万吨/天,执行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为了进一步提高当地环境质量,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结合相关要求,处理工艺拟采用“MBBR 氧化沟改造 高效沉淀池 纤维束滤池 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带式脱水 离心脱水工艺,尾水自流排放至王百滩进入慈湖河,出水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工期 |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21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设计工期内)。 2、确保2019年11月30日前达到通水条件。 |
招标范围 | 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图审,以及合同约定的工程总承包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 最高投标限价为8290万元(含设计费290万元,工程费用7700万元、赶工费300 万元)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1)和(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 (含乙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 (含乙级)资质; ④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要求: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资格。 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等专业;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环境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科学等专业。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 / 。 8、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包含2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各方应授权同一人作为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 (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 (含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11、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标段投标。 12、单个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获取招标文件。 |
投标报名 | 1、单个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后通过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单个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单个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6日9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1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 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1开标室。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 (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 账户2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 账户3 户 名:/ 开户行: / 账 号: /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北路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石大勇 电 话:186*****187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工程部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林芝 电 话:****-******* 技术支持电话:********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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