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中城1号(EPC)建设水泥第四次 招标公告

潜江中城1号(EPC)建设水泥第四次 招标公告


潜江市中城1号(EPC)建设项目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总承包,现拟对该项目水泥四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CSCEC2B-QJZC-WZ-ZB-035

2、招标项目:潜江市中城1号(EPC)建设项目

3、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4月26日——2019年 4月 30日

5、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紫月路二组160号

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5月 13日 时

7、联系人:陈智华;电话:182*****613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9年4 月26日

1、招标说明

招标单位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潜江市中城1号EPC项目

项目地址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紫月路二组,紫月路以北、章华西路以西、林紫四路以南、南浦路以东。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水泥

发票开具

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单位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6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4月30 日时

招标联系人

陈智华

招标联系电话

182*****613

2、招标原则

本次采购招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平竞争,科学评估,综合评审,规范招标。

3、机构:

项目议标领导小组: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潜江市中城1号(EPC)建设项目项目部领导班子员组成。

4、招标单位要求

4.1参加投标的供应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与本工程近似建筑工程的材料供应业绩。

4.3 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主体法律地位的文件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在标书送达时验证。

(2)本工程的材料质量保证体系。

(3)提供拟完成本合同所采用的主要供应材料及运输情况。

5、招标清单

商品名称

标号

包装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备注

水泥

32.5

袋装

暂估量


13%



水泥

32.5

散装


13%



注:以上报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卸车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6、质量验收要求

1、质量应达到国家及行业要求标准。

2、投标方提供产品应保证符合:符合GB175-2007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3、投标方应随货交付加盖生产企业印鉴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等文件资料。

4、投标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或供应产品,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5、招标方按有关验收依据、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验收,对发现问题的货物投标方应无条件退货。

6、上述检查、检验合格以后,又发现由于投标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投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7投标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事故应负全部责任。不论是否经过招标方质量验收,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推迟供货。

8当执行验收标准发生矛盾时,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时,由招标方报请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裁定。

7、供货要求

1、招标单位提前一天通知投标单位所需供应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投标单位须在规定之内供货至招标单位工地现场并卸到指定位置。

2、包装符合GB9774-2002国标,包装物乙方不回收。乙方免费提供散装水泥罐罐体、安拆及运输,乙方确保散装水泥车进入工地前铅印封好。

3、货到现场后由招标单位指定人员验收外观质量及数量,数量以招标单位过磅数量。

4、按GB175-2007国际规定,甲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封存三个月,甲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应当自提货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甲、乙双方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行业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仲裁检验。若不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用、仲裁费用,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协调解决检验事宜达到合格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8、材料款支付条件

1本项无预付款。

2每月底按招标单位验收人员所签送货单核对结算,投标单位开具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

3招标单位在本工程结构全部出正负零30日后支付供货额的60%,此后每月支付至累计供货额的60%,供货结束支付至累计供货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后支付总供货额的90%,余款在办理完总结算后1年后结清。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9、评标原则

1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付款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承诺、信誉等情况进行评标。

2通过综合评定,择优选择单位进行洽谈,条件优者中标。

10、其 他

1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通知的有关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投标。

2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一旦中标,本招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单位不支付投标单位任何投标补偿费。

5投标期间,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发出的补充说明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联系人:陈智华182*****613

联系地址:潜江市中城1号(EPC)建设项目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潜江市中城1号(EPC)建设项目

2019年4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泥 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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