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之韵路及给排水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绿之韵路及给排水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绿之韵路及给排水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以浏经计﹝2019﹞6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绿之韵路及给排水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片区

2.3 项目概况:绿之韵路降低道路标高至设计标高,原有雨水、污水、电力管线改迁以及道路工程、绿化及标识工程。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招标范围:

勘察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充勘察及测量),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若中标人无相关勘察资质,则要求自行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单位,并对勘察报告的准确性及后果自行承担);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变更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7 时限要求: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地勘成果),25日历天内提交通过初步设计评审通过的成果,35日历天内提交通过初步设计评审且修改后的成果(含概算成果),4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概算批复,5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质量要求:设计文件深度满足现行国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名和密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应当一致;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柒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9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文件名为“绿之韵路及给排水改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5月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85@qq.com(邮件主题需填写该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受理;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上发布。

7.4投标人应自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设计费

本项目设计费是指完成招标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提交合格成果文件以及现场设计指导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上限总价叁拾陆万元整,本项目设计费指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和建设期、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及评审费用(含专家评审费用)、税金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设计单位报价时,不能超过上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的递交

10.1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9日9:00(北京时间)

10.2 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金阳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09号)212室。

10.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4 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将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发布开标时间顺延公告告知所有投标人。

10.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须按时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2、行政监督: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招标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09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威尼斯国际花园G2栋705

联 系 人:刘武松

联系电话:139*****8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改建 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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