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因公电子护照机房建设招标公告
办公室因公电子护照机房建设招标公告
NZC/B10043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因公电子护照机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宁夏回族 自治区人 民政府外 事办公室 因公电子 护照机房 建设项目 | 一、项目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外办)因公电子护照机房建设项目是根据外交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对区外办现有护照机房及配套的资料室和制证室进行改造、布线和装修,以符合因公电子护照机房的各项标准。 二、机房建设主要标准 关于机房环境、建筑与结构、电气、电磁屏蔽、机房布线与安全域、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给水排水和消防、精密空调及不间断电源等各项标准须按照国标GB 50174-2008执行。 三、项目具体说明 1、机房总体设计需求: 电子护照机房宽约3米,长约为7.2米,使用面积为21.6平方米。 整个机房设计的内容包括: u 机房精装修工程 u 电气工程(机房供配电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u 机房门禁系统 u 机房防雷接地保护系统 u 机房消防报警和监控系统 u 机房综合布线系统 u 机房精密空调系统 2、机房精装修工程 (1)地面工程 机房地板采用带支架的全钢防静电地板,可有效阻燃、防尘、防滑、防锈、抗污、耐化学腐蚀品,安装前需先涮防尘漆做防尘处理。地板与墙体交界处用不锈钢踢脚板封边。机房入口处为缓冲净足池,铺塑胶地板。 根据设备摆放布局,每个机柜的最大承载为1000KG,UPS重量307KG,电池柜重量349KG,共需要机柜4套,UPS1套,电池柜1套(以上设备不包含在此次采购范围内)。要求按照设备的承重制作散力架,达到有效分布均摊重量的目的。、 (2)天花吊顶工程 采用欧式超强型合金铝微孔条板进行铺设,同时采用铝泊制保温棉作天花、墙面、地面保温,机房顶内喷防尘漆,顶板使用防水涂料。 (3)墙面装饰工程 机房内墙使用********">环保乳胶漆,做防火处理 2、机房电气工程 (1)机房须提供市电输入开关为3P 100A,线径35mm2,三相五线制,输出为单相,设备后部安装配线盘,为(8)IEC320 C13& (2)IEC320 C19。也可选择硬线连接。 (2)机房内照明装置采用双管格栅灯,规格为2*40W。 (3)机房内的配电系统应与应急照明系统自动切换。 (4)该机房电源进线正常时由市电供电,市电故障时由UPS供电,进线直接引入机房专用配电柜总输入开关。 (5)采用10回路UPS输出配电盘和12回路市电配电盘。 (6)机房供电线路敷设使用金属桥架。 3、机房门禁系统 机房安装金属防盗门,配备二门控制器和IC卡智能识别系统,安装电插锁、出门开关和开关电源。 配备机房环境监控系统、短信报警系统和与温湿度一体传感器,对机房设备及其环境(门禁、温度、湿度、烟感、水浸、红外、场景)进行实时监控、统一管理,以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4、机房防雷保护系统 机房配备二级防雷:UPS配电箱引出的三根相线及零线接电源防雷器,箱内交流零线不作重复接地。机房内所布放的交流供电线路中的中性线(零线),应采取绝缘导线。交流配电箱上的中性线(零线)汇集排应与机架的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绝缘。 机房内所有交直流用电及配电设备均应采取接地保护。交流保护接地线应从接地汇集线上专引,严禁采用中性线作为交流保护接地线。 主机房内所有设备采有单点接地法,即所有地线全部接到直流接地汇集排上,再由汇集排与直流地网相连。 5、机房消防报警和监控系统 机房须配备七氟丙烷无管网灭火装置、泄压装置、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定温火灾探测器、通用底座、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气体灭火控制器、声光报警器和现场紧急启停按钮。 机房须配备摄像监控系统,内置大容量硬盘并可扩展,实时和定时采集机房内指定区域图像,并对异常进行告警。 6、机房综合布线系统 根据要求,机房内机柜可并排摆放,所有设备前面至少保留1100mm维护空间,后面保留1000mm维护空间,UPS尽可能的靠近机柜,根据这些要求调整机房布线,机房布线须使用超五类屏蔽双绞线和屏蔽RJ-45插座模块,走线方式要求为地板下走线方式。 7、机房精密空调系统 制冷量12.6kw,制热量12.6kw,加湿量9kg/h,室内循环风量3000m3/h,制冷输入功率5.2kw,制热输入功率13.15kw,最大输入功率26.6kw,电源380v,温度控制范围及精度16-30℃±0.5℃,室外机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15-43℃。原厂免费安装(管线另付)、维护和项目认证。 8、制证室和资料室的装修 制证室和资料室大小均为:宽约3米,长约5.4米,墙面装修使用环保乳胶漆,铺设12mm复合木地板,安装金属防盗门,网络上与机房连通进行布线,使用超五类屏蔽双绞线和屏蔽RJ-45插座模块。 四、项目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机房验收须按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自2009年6月2日起实施,编号为GB50462-2008)进行验收。 |
备注:投标报价含材料、人工及所有实际发生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追加。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
7、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8、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本地企业须具有乙级资质、外地企业须具有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开标前五个工作日过期不予领取。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地点:宁夏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采购一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免费发放,通过邮箱发送领取(如投标人放弃投标,需在开标前三日前告知我中心);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名: 宁夏区招标管理服务局
开户行: 建行文化西街支行
外地供应商报名流程:投标人标注单位全称、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邮箱地址、所报项目、采购编号,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并传真至0951—*******。我中心收到传真视为正式报名,通过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报名供应商须知:正式报名供应商请在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当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于丽娜将办理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过期不候,敬请注意,谢谢合作!
谈判时间:2010年11月22日9:00时
谈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光明广场南侧公园街口银川国际贸易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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