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局殡葬基本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东莞市民政局殡葬基本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东莞市民政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01-0002

三、采购项目名称:殡葬基本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向在本市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和在本市死亡且在市殡仪馆实行遗体火化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市内接运);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费(1年或骨灰海葬、树葬);遗体清洗消毒费;遗体存放费(3天以内);遗体告别厅租用费(小型告别厅);提供骨灰盅1个(骨灰盅价格在150元之内)。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遗体火化坚持就地就近火化的原则,东莞市殡仪馆是我市唯一的殡仪馆,所需服务均由东莞市殡仪馆提供。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 种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 东莞市殡仪馆

2、供应商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上山门禾坑路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胡铨,工作单位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_职称:经济师

意见:根据《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东莞市殡仪馆是我市唯一的殡仪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推荐东莞市殡仪馆为本项目供应商。

2.专家2:姓名杨竟达,工作单位: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职称:高级技师

意见:根据《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遗体火化坚持就地就近的原则,所以东莞市殡仪馆我市唯一的殡仪馆,所需殡葬服务的来源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专家3:姓名:高单飞,工作单位:东莞理工学院,职称:副高

意见:根据《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遗体火化坚持就地就近的原则,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论证委员会对东莞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进行论证,一致认为: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粤民福【2005】50号)的规定,遗体火化坚持就地就近火化的原则,东莞市殡仪馆是东莞市唯一的殡仪馆,所需服务应由东莞市殡仪馆提供。

论证委员会一致认为东莞市殡仪馆作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29 日 至 2019 年 05 月 08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彭小姐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韦工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3000
(三)采购人:东莞市民政局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汇峰中心H座406室
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3000
(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2楼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发布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殡葬 民政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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